实施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审计处)
浏览人数:638 2007-10-24
 
                
        一、意义
        由于审计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以及审计人员自身能力的限制,对某一经济事项做出错误的判断在所难免,因此,为了确保审计质量,减低审计风险,明确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我处建立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
        二、具体做法
        实施审计项目由项目主审、审计组组长、审计处审计业务会议三级复核制度,针对审计项目的不同内容,有重点进行分级复核。
        审计项目主审和审计组组长分别对审计组成员和项目主审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初步复核,提出书面复核意见并签名。
        审计组组长在初步复核的基础上对审计项目进行二级复核,提出书面复核意见并签名。
        审计处审计业务工作会议对审计事项进行三级复核,并由主审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以《处务会纪要》的形式形成书面复核意见。
        在每一级复核结束后,审计项目组成员、审计项目主审、审计组组长,都根据提出的复核意见,进行有针对性地收集相关的审计证据,重新审查工作底稿和已复核过的审计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成员对自己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
        1、因未正确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和恰当的审计程序而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的;
        2、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作如实反映的;
        3、收集的审计证据严重失实或者故意隐匿、篡改、毁弃审计证据的;
        4、审计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
        审计项目主审、审计组组长对已复核过的重要审计事项承担责任;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审计组组长对具体审计目标的完成承担责任。
        三、取得的效果
        一是规范了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二是通过对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的检查,提高其对形成审计结论的支撑程度,使审计结论更加准确;三是使每一位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分工到位、职责明确,增强了责任感和风险意识,从而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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