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厅高度重视,在2004年2月份就成立了以刘立仁厅长为组长的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推进厅依法行政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省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农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许可实施主体、许可收费等进行了清理。凡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许可项目和许可收费全部予以取消。在此基础上,设立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挂靠厅政策法规处),在有关处室的支持下,从有关职能处室抽调7名同志集中办公,并明确除3项法律法规授权动植物检疫防疫机构实施外的39个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厅行政许可办,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理,跟踪服务,统一送达的管理体制,一个窗口对外,开展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 在运行过程中,厅领导十分关心,经常到办公大厅来检查指导工作,各有关处室认真做好许可项目的审查和勘查工作,通过全厅上下的努力,使行政许可项目的规范运行和正常运转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了农业部、省有关部门及许可相对人的好评。省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检查组对我厅行政许可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厅行政许可工作在江苏省级机关中走在了前面;农业部政策法规司、省政府法制办以及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督导组等也对我厅行政许可“一站式”服务给予了较高评价。2005年7月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一行来我厅视察农业行政许可工作,我厅的做法在8月份召开的全国农业厅局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在全国农业系统引起了积极反响;两年多来,上海、福建、安徽、海南、河南、山东等省市农业厅局专门来我厅交流考察行政许可工作。 2004年6月至2006年底,共受理许可相对人申请3309家,许可项目数达11412个,按时办结率达100%。平均每个工作日受理企业数5家,项目数达15个,收到相对人近千份反馈意见,100%表示满意。 一、立足规范,提高许可工作效能。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农业部、省政府有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要求,建章立制,规范许可行为。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制定《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理规定(试行)》,对受理、审查、复核、听证、决定与送达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实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在江苏农业网上开辟行政许可专栏,公示行政许可事项、依据、程序、办理结果等,为许可相对人提供办事指南、政策咨询、表格下载等服务,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极大地方便了相对人申办事项。三是统一文书格式和对外印章。编印了行政许可项目受理单、运转单、项目材料补报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对象征求意见表等一系列文书。启用“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专用章”和“江苏省农林厅行政许可办公室”印章,原各类许可专用章一律废止。四是对简易项目实行即时办理制。对一些办理条件、程序简单的项目,如农药广告审批、兽药广告(在地方媒体发布的)审批、企业更名换证、标签审核、进出口种子苗木审核、进出口种畜禽审核、饲料和兽药等产品文号增加商品名等,经厅领导授权,由许可办直接办理。 二、建章立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着手,制订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出“服务语言要美,服务态度要好,服务仪表要整洁,服务质量要提高”的要求,出台了行政许可办理八项纪律,公示上墙、上网;还制订了考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每周业务学习制度等“五项制度”。按照厅里提出的“要把一站式服务大厅建成我厅对外的形象窗口”的要求,实行年度考核与办理行政许可项目“三挂钩”,即与办理许可项目质量挂钩、与群众评议挂钩、与执行制度挂钩,大大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正如行政许可相对人说得那样,“不用楼上楼下跑了,更不担心工作人员出差没人受理了,随时来都行,真是太方便了”,“办事效率高了,费用也不收了”。 同时,为了更好的服务许可相对人,行政许可办公室在原先编写的行政许可办事须知卡片基础上,2005年底,对涉及我厅的农业许可事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及相关制度进行整理,编写了《江苏省农业行政许可事务手册》,方便大家查阅,也使大家更好的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监管,做好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针对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从许可与执法的有效衔接入手,加强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一是严格事前审查。将执法信息作为许可审查的重要参考依据。凡涉嫌违法且在执法查处阶段的,受到执法部门处罚决定书尚未履行或整改不力的,在其申请新事项时加以督促。同时,及时将许可办结情况告知执法机构,为其执法提供有效依据。二是加强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注重许可实施过程的核查和抽检,对有过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对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重点抽查。对省里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企业或相对人进行检查,查是否按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查是否改变了生产经营条件等;对市、县农业行政部门行政许可行为进行层级督查,查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查是否自行设定条件、抬高门槛,查是否有乱收费行为等。2005年11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行政许可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农法〔2005〕17号),集中开展了首次全省农业行政许可专项检查。三是与执法机构联合整治农资市场。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中,将行政许可作为源头治理的重点,整合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力量,开展市场主体、产品质量清查行动,严格市场准入。凡资质条件发生变化或有违法的,依法予以注销或撤销许可。 四、注重沟通,创造和谐的许可办理环境。一是加强与许可相对人的沟通。在2005年先进性教育期间,专门印发了近100份分析评议征求意见表,分5个层面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接待来人近1000人次,没有发生一起不愉快的事情;受理的3309家企业申请11412个项目,每办好一件都及时将证件送达,同时寄送一份“意见反馈表”,收回的意见表100%表示满意,南通南牧种畜禽有限公司、江苏倍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兽药有限公司、江苏苏北农资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单位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二是加强与部、省际的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向农业部有关部门、省政府法制办请示请教,部政策法规司、省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亲临指导,与上海、浙江、福建、湖北、安徽、辽宁、海南等省市农业部门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三是加强与职能处室、市县局的沟通。在申请材料审查、现场勘查、检验检测、专家评审以及许可监督等环节,主动与有关职能处室、市局协作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高了运转效率和管理水平。 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是一项创新工作,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今后,将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加强行政许可执法检查,引导企业自律,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注重许可工作队伍素质建设,按照“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厅本级及条线许可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的培养,把行政许可工作队伍建设成政治硬、作风强、素质高的队伍,做到政府满意、基层满意、相对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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