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总体要求,2002年我省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为突破口,以无公害农产品建设为重点,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截至2006年底,全省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4318个,认定种植业面积3215万亩,认定家畜745.8万头,家禽2.5亿只;有效使用无公害农产品3237个(不含水产品);有1902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32个无公害农产品通过了复查换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数量及规模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跨上新台阶。 一、构建体系,全面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农产品,从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既光荣又艰巨的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2002年我厅提出把农产品质量建设作为本届党组的工作责任和历史责任,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拿出全厅一半以上的人力、物力,从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定工作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标准体系、农产品市场安全准入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制度“三个体系”和“三项制度”入手,全面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工作。根据《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和《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建设规划》,我省在国内率先全面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由省政府牵头成立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我厅,具体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定工作,各市、县也相继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自2003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农产品质量专项建设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奖励和检测体系建设等,有力地促进了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到2003年底,已认定省级无公害农产品1728个。2004年农业部启动了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我省即于国内第一批组织完成了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向国家级产品的认证转换,共转换认证产品1534个(不含水产品),转换率为89%。目前,全省通过国家级认证的无公害农(畜)产品2891个,认证数量及规模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二、创新思路,整体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是产品认证的基础和前提,是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关键环节。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2号令),我厅及时制定了《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林厅公告2002年第9号),成立了江苏省产地认定管理办公室,并明确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作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从源头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为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步伐,针对一家一户分散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主体难以确定的现状,我厅开创性地提出以县(市)为单位,采用“统一组织、全面检测、统一申报、整体推进”的产地认定工作思路。即在开展产地常规认定的同时,选择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产品质量建设基础较好、区域性农业主导产业优势比较明显的县(市),由县(市)政府负责产地认定整体推进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承担农业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投入品的控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所有食用农产品耕地面积进行环境采样、检测和评估;依据检测结果在符合产地环境要求的区域内,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主体申报产地认定;统一组织产地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现场检查和申报材料评审推荐,对通过认定的产地进行统一公告、发证。 开展以县为单位的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一是有利于全面摸清县(市)域农业生态环境状况,科学配置农业资源,合理布局,做大做强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打造农产品整体品牌,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对县域农业生态环境的“全面体检”和评估,对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并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的产地给予认定;对环境优良的区域实施保护,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污染较轻的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措施,改良土壤,如种绿肥、种草等;对已经污染的产地调整结构,改种非食用农产品,如种花、种树等。二是有利于减少基层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费用,提高申报产地认定的积极性。依据县(市)域内地形、地貌、水系及污染源分布情况,采用“区域采样、全面检测”,总体检测费用下降。同时,集中开展产地现场检查、采样、评审等工作,申报认定成本明显下降。三是有利于强化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推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认定的合力,解决一家一户和单个申报个体无法解决的大气、水等环境污染及农(兽)药等投入品市场秩序等难题。通过整合农牧、环保、质检、规划、水利、工商等部门优势,明确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三废”治理和农业投入品市场整顿力度,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提供保障。自2003年起连续三年,在45个县(市)开展了产地认定整体推进,有力地推动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建设工作。产地认定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也得到农业部的充分恳定,并在全国推广。 三、做响品牌,不断拓展无公害农产品建设新空间 近年来我省无公害农产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等均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产品也已步入品牌效益的时代。不仅要注重质量,更要扩大影响,叫响牌子,形成品牌效应。同时为适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以及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求,必须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大做强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在更高层面上拓展无公害农产品建设新空间。 一是以加大宣传为突破口,形成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化效应。品牌是农业经济的一种集成组装,是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的成果体现,是用工业理念指导农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要通过广泛宣传和无公害农产品的带动效应,利用市场手段,整合品牌资源,集聚品牌效应,打造强势品牌;同时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相结合,引导申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产品知名度,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打响一批区域特色产业品牌和重量级龙头企业品牌,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以市场准入为切入点,促进无公害农产品超市化营销。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各地的实践来看,农产品超市经营不仅是商品化、标准化生产成熟的标志,也有利于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有利于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是超脱了农产品本身价值、进入一种品牌效应的体现。“要入世先进超市”,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得到了实践的印证和广泛的认可。要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在超市或农贸市场设立产品销售专柜或专卖店;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产品专营交易区,加快“农贸市场+超市”的建设步伐,不断拓展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平台,实现基地与超市的“双赢”。要积极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参加北京农博会、上海农交会、省农洽会等各类农产品交易、推介活动。组织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到境外展销、展示等方式,拓宽对外贸易渠道,为无公害农产品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三是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着力点,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公信力。着力构建“企业(生产者)自律为主体,政府监管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的社会公信力。首先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包装物标识的管理,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贴标率和包装率。鼓励企业在获证产品及其包装物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让老百姓真正“看得见、卖得着、吃得上”放心的无公害农产品,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2006年全省有284个企业的311个产品购买了3965万枚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占全国购买量的1/4。其次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生产者)安全信用意识。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安全信用标准、评价、披露、分类管理等制度和信用信息档案,定期开展农产品安全信用评价活动,发挥信用激励惩戒机制作用。再次是加大对产品及产地的抽检力度,切实发挥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应用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和产品认证检测、监测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全省无公害农产品及产地GIS监管平台和IC卡智能化监管系统,建立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信息化溯源体系,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 四是以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为重要手段,推动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其关键环节是农业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认证过程,即是全面实施农业标准的过程。产地环境必须达到无公害环境标准,生产过程控制必须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无公害行业标准或无公害国家标准。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形式,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使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要把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途径,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带动和基地建设项目的示范作用为载体,有效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进程,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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