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公开、公平、公正地选贤任能,激发全厅干部的工作活力、释放潜能、振奋精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2002年厅党组研究决定,提拔任用处级干部推行“竞争上岗票决制”,研究形成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厅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即通过公布职位、制订实施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推荐、考察预告、组织考察、党组票决、任前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来选拔任用处级干部,改“伯乐相马”式的选人为“赛场赛马”选人,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处级领导岗位上来。我厅这一改革举措得到了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并被列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单项试点单位。至目前,我厅已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共37个处级领导职位(18个正处长、19个副处长)的竞争上岗,共有近140人报名参加竞岗。在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我厅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坚持扩大民主、坚持“票决制”;在具体操作程序上做到“五公开、四公平”,即公开报名条件、公开程序做法、公开演讲答辩、公开考试成绩、公开票决结果;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始终做到竞争机会公平:报名条件面前人人平等,除了报名条件,没有任何框框。考试演讲公平:集中封闭出卷、集中封闭考试、集中封闭阅卷、试卷两人以上反复校核、演讲人员集中封闭候考。民主推荐群体公平:参加演讲答辩会议正式代表有推荐权,每次近百人,基本上每个处室派一名处长和一名科长参加。决定考察对象公平:竞岗综合成绩由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推荐按权重加权而成。厅党组决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竞争上岗票决制”所昭示的不仅仅是选人用人方式的变革,更重要的是贯彻了“公道正派”的干部工作指导思想,从而在全厅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参与竞争、展现自我,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受到了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拥护和响应,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的竞争意识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为我厅干部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