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1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活动的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措施,这对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上午,我们参观了徐州市铜山、沛县、丰县的“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进典型。刚才,祝保平同志对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作了具体部署。省委农工办、省农林厅、省财政厅联合表彰了省级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农林厅对省级“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命名授牌。徐州、南通、苏州市和金坛、宿豫县(市)农工办,以及宜兴市坤兴养猪合作社、楚州区流均水产品联合社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全省正在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如何把分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是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顺应市场经济新形势,农民自愿组织联合起来形成的新型市场主体,是抗御市场风险,取得平等市场地位,增强市场谈判能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张连珍副书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十分关心,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至2004年底,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858个,成员180万人,带动农户270万户,其中年经营额超过千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539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尽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与农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还不大,带动能力还不强,管理还不够规范,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必须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方式。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分散的农户越来越难以适应国内、国际大市场的竞争。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资源、生产要素进行有效整合,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可以解决政府部门“包”不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又干不了的事情,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实践证明,建立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户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地位,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有利于加强产销衔接,有利于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质是发展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关键是培育市场竞争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实施生产技术规程,组织专业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统一农产品品牌经营,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促进了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通过与龙头企业对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既保证了龙头企业有充足的、长期的原料供应,减少了企业分散收购农产品的成本,又保证了专业合作组织平等的谈判竞争主体的地位,增加了组织成员的收入,促进了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双赢”,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与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协作,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民素质的提高,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成员是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其自身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代表农民的利益进入市场,维护了农民利益。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对成员服务和维护成员利益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对内产前为成员提供种子、种苗,产中提供技术指导,产后提供产品销售等服务,对外作为一个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使入社会员得到更多的经营收益,增加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收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从事专业生产的农户,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挖掘了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参与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延长了农业产业链,使社员分享到更多的农产品加工增值利润;通过规模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交易费用。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己的组织,按照WTO规则,政府对农业、农民的扶持,可以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来实现,减少财政运作成本,提高农民的政策收益。据有关部门测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与一般农户比较,人均年纯收入通常要高出10%-20%。 (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完善农村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长期稳定。但是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中,农户经营层次小而分散,不适应市场农业的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创新农村经营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销结合的专业合作,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突破村落地缘限制,突破传统分工制约,突破产供销分割的局限,通过农民的自愿联合与自助合作,强化了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层面,把服务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覆盖到社区内外的所有社员,创新了农村经营体制,激发了农户的生产经营热情,有利于解决现代农业推进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矛盾,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目前,我省正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中央和省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增加了专项扶持资金;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农民群众在合作中尝到了甜头,合作愿望进一步增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抢抓发展机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创建“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抓手,按照“提高农民组织化抓合作,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富农民”的要求,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示范引导,规范运作机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能力,推动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达到40%以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合作制的原则,二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三是坚持多样化发展的原则,四是坚持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政策上给予扶持,资金上给予支持,加强指导和服务,提升发展水平,促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与健康成长。 (一)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通过多年的结构调整,全省初步形成了一批区域特色明显、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优势产业带,新兴产业发展速度加快,特色产业经济总量逐步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全省16个优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紧紧围绕优质水稻、特色蔬菜、优质畜禽、特种水产、花卉苗木、茶果等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组织农户进行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要积极开展标准化生产,实行全程质量监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建设生产基地,扩大优势特色产业生产规模,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产品的加工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扎根农村、贴近农业、联系农民,在发展农产品加工和现代流通业态方面,具有其他市场竞争主体不可比拟的优势,也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一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突破单纯的生产合作的局限,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二要大力发展现代营销业态,促进农产品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与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通过订单形式建立契约关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社产品推介活动,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大境外促销的力度,把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三要积极创立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行标准化管理,创立农产品品牌,强化产品特色,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具有成本低、效果好、针对性强、方便快捷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力求在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在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上有突破。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农民对这方面服务的需求也很强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发挥其合作优势,利用跨区域分布的社员和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广泛收集、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定期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农户跟随市场变化调整种养结构,增加农户收益。二是在开展农业技术服务上有突破。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提高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水平,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紧密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的需求,指导农民推广应用节本增效技术,组织农民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产品,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农业效益。三是在扩大服务领域上有突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为社员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的同时,要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农机专业化服务,组织农民进行农机跨区作业,发展农机维修业务,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要利用其组织优势和规模优势,积极争取有关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农业信贷、农业保险方面力争有新突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 (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民自主创业。目前,农民创业最大的制约因素是资本不足,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其制度优势,可以实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有效聚合,为农民自主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推进农民合作创业。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构筑成为农民创业的新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通过合作创业,吸引农民手中部分闲散资金进入生产经营领域,增加农民的投资收益,调动农民合作创业的积极性。二是鼓励农村能人带头创业。要引导农民经纪人、农村能人、大户牵头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拓展生产经营领域,作为创业的有效实现途径,既带头创业又带领农民合作创业,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三是引导广大农民投资创业。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坚持合作制原则的基础上,引进股份制的做法,让农民持股加入合作组织,入社农民既是社员,又是股东,实现投资创业。 三、切实加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扶持,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合力。各地要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农经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强化典型引导,加大项目扶持,积极开展“四有”创建活动。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民政、工商登记部门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减免收费。农林、水产、农机等行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本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供销、粮食系统要充分发挥体系和网络优势,积极牵头或参股兴办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要坚持典型引导,强化宣传发动。培育“四有”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是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内生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今年,国家和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项目73个。现在又命名了55家省级“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表彰了13家优秀“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继续总结经验,挖掘典型,推广典型,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四有”方向努力。新闻媒体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先进典型,深度报道典型单位的先进事迹,普及合作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通过对典型单位的宣传,吸引广大农民参与合作,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三要强化政策落实,加大扶持力度。近几年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继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近几年,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2004年,省财政安排扶持资金500万元,今年安排了1000万元。去年,全省市、县共落实扶持资金1100多万元。各地要象扶持龙头企业那样,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制定、产品认证、市场营销、会员培训等工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兴办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在项目安排上,要重点向“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同时,要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农村能人大户投资或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发展活力。要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适当减免有关税费”。要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实体,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销售。同时,要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免征有关税费等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在各种贴息贷款项目和小额贷款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缺口。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建立信用担保中介机构,设立担保基金,解决生产资金贷款难的问题。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项新的事业,也是一项大有前途的事业。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水平,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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