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壮大村级经济基础
我厅召开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
浏览人数:1754 2007-03-21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壮大村级经济基础

——我厅召开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

 

27日,我厅在东台市召开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省政府黄莉新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刘立仁厅长主持会议并讲话,祝保平副厅长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了具体部署。会议参观了东台市、大丰市“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盐城市和常州市武进区、海安县、沛县农工办负责同志及专业合作社代表发了言。会上,省农林厅对68家第二批省级“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命名授牌,对34家“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颁发优秀品牌证书。各市农工办、农林(农业、林业、林牧渔业)局及各县(市)农工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级机关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

黄莉新副省长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壮大村级经济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促进了高效农业规模化、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带动了农民增收。她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以提高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壮大村级经济基础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和组织创新为着力点,以辅导培训和政策扶持为抓手,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壮大村级经济基础,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刘立仁厅长在会议总结时强调,各地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新农村的进程中,要突出一个主题,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明确两个重点,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三个探索”,积极探索一村一品、一村一企、一品一社。刘立仁厅长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分类指导。要主动协调当地工商主管部门,加强对现有合作组织登记的分类指导。二是加大扶持服务。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支撑作用。要把扶持产业发展的项目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紧密挂钩,把是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项目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实施项目的主要载体。三是强化辅导培训。各级农经部门要切实承担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辅导机构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能人教育培养机制。加大对农民培训,在农民培训实事工程中,争取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知识培训课程。四是深化“四有”创建。巩固和发展省市县“三级”联创“四有”的良好工作机制,对已有的“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优胜劣汰。

祝保平副厅长在工作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创“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工作机制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加到 6410个,成员200万人,带动农户304万户年经营额超过千万元的有500多家;全省各级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0多个,其中省级“四有”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47个。当前,要按照一要发展、二要规范、三要可持续的要求,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机遇,依法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一五发展规划,以“四有”创建为载体,以示范项目为抓手,强化辅导培训,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快更好地发展。2010年底,全省入社农户数占农户总数的比例确保达到25%,力争达到30%以上。

(厅经管处供稿)

 

 
来源:农林工作简报 作者:厅经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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