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依法发展合作社
沭阳县发言材料
浏览人数:557 2007-07-01
 

 

发挥职能作用 依法发展合作社

     中共沭阳县汤涧镇党委   汤景山

今年以来,我镇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20075月底,全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个,其中协会3个,专业合作社2个,拥有社员会员5200名,从业人员1.5万人,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260元。

汤涧镇群众养鹅养鸭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沭阳手拉手鹅业合作社,拥有社员1000余户。多年来,镇党委政府多方协调资金,支持养鹅业发展。一是保证合作社发展用地。为扶持养鹅业发展,镇政府把1.5万亩堤坡滩面承包给了养鹅户搭棚种草养鹅。同时还把全镇8条沟渠的拾边隙地以及1.8万亩成片林地规划成为养鹅场地。二是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三年来,镇政府协调各级财政投入350万元资金,补助鹅业生产。三是为合作社解决基础设施配套问题。争取县交通、供电有关部门为养鹅基地铺设砂石路5条,长11公里;建设便桥14座;架设电力线路8公里。在此同时,镇政府还根据当地跑印刷队伍大、个体私营印刷厂多的优势成立了印刷合作社、木材加工合作社和建筑安装合作社。

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分类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在政府的指导扶持下得到健康发展。镇政府将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镇入社农民占农户总数40%以上,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社员受益、带动力强的示范性合作社乡镇。(江苏省农林厅经管处712日专版刊登)

 

 
来源:沭阳县汤涧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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