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浏览人数:910 2007-07-26
 

 

关于全省农村“三大合作”组织

发展工作情况的汇报

 

江苏省农林厅

20075 12日)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以深化“四有”创建为重要抓手,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稳妥推进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和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建设,提高了农民农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村“三大合作”组织发展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目前,全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6735个,成员210万人,带动农户321万户。。其中,可以依法直接登记的1977个,经改造可以依法登记的2281个,两项合计约占63%

 

现将近期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今年以来,省及各地把大力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农经工作的头等大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意见,以及东台“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场会议”精神,重点抓以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我厅把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经系统的头等大事,及时制定学习宣传方案,组织法律专题培训,我厅专门印制20000份法律明白纸和4000多本法律单行本,发到每个镇、村和专业合作组织。联合省人大农委举办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人大及农经系统干部的政策法律水平。上半年省级及各地共举办法律专题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次达4600

今年上半年,与省人大共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地方性法规建设专题调研,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地方立法工作。

二是加大目标任务考核力度,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发展8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任务。各地加大推进力度,层层目标任务分解,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如:南京、宿迁、扬州市等地把2007年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年”、“发展年”对县(市、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考核,提出了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和规范的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也将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四有”创建。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省里及时提出深化“四有”内涵,继续推进“四有”三级联创活动。今年新命名了68个省级“四有”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提出建立“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淘汰机制。市、县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也培植了一批市级、县级“四有”示范典型。

四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今年省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达到3000万元,市、县财政扶持专项资金超过7500万元。南京市今年安排6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年营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徐州、盐城、苏州、常州、扬州、无锡泰州等市今年安排“四有”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都在300万元以上。不少县(市)还实行了奖励扶持政策。

五是加强辅导培训,今年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的契机,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按照分级、分类分层次的原则,在徐州、扬州、南通、苏州、无锡、南京等市成立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辅导办公室或辅导处的基础上,结合农村新五件实事培训工程,全年省级及各地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辅导员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培训力度,全年计划培训2万人次。

六是组织实施全省农民合作社“十一五”发展规划。顺应我省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抓住法律颁布实施的发展机遇,重点围绕农民合作社拥有农户数和带动农户的比例,明确“十一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十一五”末农民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40%

七是召开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场会。为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结交流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验,今年年初,根据法律的要求,结合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实际,在东台召开了“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现场会”,部署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表彰命名了68家省级“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织和34家“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秀品牌,坚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分类指导,依法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

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总数为2219个,其中村级1306个、组级913个。资产总额为231.89亿元,其中村级227.17亿元,占比98%,村平1739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80.64亿元,其中村级176.35亿元,占比97%,村平1350万元。2006年,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实现收入35.27亿元,其中村级34.68亿元,占98%,村平265万元。享受股权人数为254.24万人。

全省有15个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经过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占总数的比重为0.68%2094个组织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占总数的比重为94%

从地区分布看。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为2140个、46个和33个,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96.4%2.1%1.5%,苏南地区主要集中在常州、苏州、无锡、南京四市,数量最多的是常州市1214个,其次是苏州市552个。镇江、连云港和宿迁三市尚未实现零突破。

三、土地股份合作组织

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加大引导、逐步规范、强化扶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全省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目前,全省已有比较规范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20多家,入股土地面积29万亩,入股农户25.7万户。从产业领域看:入股土地从事第一产业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占59%,从事二三产业的占41%

从区域分布看:苏南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占总体的73.7%,苏中占23.7%,苏北占2.6%。苏州拥有比较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数量位于苏南地区之首,已有67家,入股面积达8.7万亩;连云港和宿迁两地正加大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改革的力度,今年争取实现零的突破。

从发展速度来看,扬州市发展最快。2005年扬州市开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当年组建2个较为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1180亩,入股农户372户,到2006年底已组建较为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40多家,入股面积2.8万亩,入股农户1.2万户。

下一步打算:

 

一是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照法律要求,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做好各类合作组织分类登记辅导工作。

二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秀品牌评比活动。继续对“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秀品牌评比,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意识,促进其扩大经营规模,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现经营产品向经营品牌转变,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的能力。

三是实施好财政扶持项目。结合高效农业规模化,按照“四有”标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等好地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是开展县级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在全省选择有产业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育较好的地方,开展联合社试点工作,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壮大。

五是出台扶持发展的政策意见。为了加大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力度,省委农工办和省农林厅联合起草了发展农村三大合作的意见,已报省委、省政府,建议以省两办文件转发。

六是出台地方条例。在做好法律实施准备工作的同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民合作社条例》。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加大投入。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关键点入手,项目资金投入重点放在:合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延长产业链,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能力建设;销售窗口建设和创建品牌;对社员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教育培训。

三是项目重点放在让农民直接受益。首先,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四有”条件,对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强带动能力和示范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次,为了确保财政项目资金的效益能够为合作组织全体农民成员所共享,要求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到社员,并且参与分配,确保农民直接得益。

四是培训项目成效明显。近两年,省财政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四有”扶持项目中专门安排了培训项目,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找到了有效的工作抓手,较好地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质量。去年全省共举办125期培训班,培训1.8万多人次,今年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0多期,参加培训人员近25000人次。基层普遍反映,正是由于培训全面深入推进,合作的理念逐步被广大基层干群所接受,激发了合作的热情,直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四、近期工作重点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近期,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贯彻。抓住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的机遇,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法律进行广泛宣传,力求做到农民家喻户晓,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先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提高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心。

三是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十一五”发展规划。顺应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国家法律出台为契机,抢抓发展机遇,加大推进力度。重点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数和带动农户的比例,明确“十一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十一五”末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的比例达到40%

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质农产品评比活动。通过 对“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优质农产品评比,进一步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意识,促进其扩大经营规模,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现经营产品向经营品牌转变,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户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法制建设。在做好法律实施准备工作的同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出台配套扶持政策。

二是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我们将按照即将召开的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场会的要求,结合高效农业规模化地大力推进,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边发展,边规范。同时搞好项目扶持,更加扎实地推进“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活动,促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又快又好地发展,在高效农业规模化中作出贡献。

三是开展县级合作社联合社试点。整合组织资源和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组建联合社,做大产业规模、做响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从基层实际出发,拟在全省选择有产业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育较好的地方,开展联合社试点工作,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壮大。

四是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上网工程,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建立起省、市、县贯通,合作社联网、辐射全覆盖服务到每个合作社成员的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信息网络,实现专业合作社信息交流、网上发布和网络营销平台。同时组织开展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拓市场的能力,提高发展经济的本领。

 

责任编辑: 郑云[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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