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合作”带动南京全市30%农民增收
浏览人数:741 2007-10-12
 
               
        
            活跃在南京郊县的6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区股份合作以及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正在成为全面达小康进程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的助推器。近日,市委农工办副主任陈恒斌介绍,“三大合作”可带动全市30%的农民增收,市财政今年安排了6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三大合作”,确保到年底通过“三大合作”使全市农民人均增收60元。
        浦口汤泉养殖淡水白鲳发财的农民桂存义,前些年生意并不景气,单枪匹马出门找市场总是碰钉子。后来,老桂和邻里百余农民合伙办社闯市场,在汤泉、扬子热电厂建起保种厂,养起淡水白鲳,还牵手苏南一大型批发市场销售,去年一年售出淡水白鲳400万斤,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听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就要施行了,老桂高兴地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终于要有合法身份了,以后大伙儿出门闯市场腰杆更硬了。”
        目前,全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0多家,其中较规范的有200多家。市委农工办负责人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后,农民专业合作将开上“边发展、边规范”的轨道。与之相比,股份经济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则是“先发展、后规范”。
        实行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至今已经一年半的江宁区东山街道章村社区,有近2000人根据社区制定的集体股、人口股和土地股分配方案,参与集体资产入股,做起了“农民股东”,去年底,社区股份合作社一次分红110万元。据介绍,全市101个社区股份合作社中,目前已有68家进行年终分红,12万农民股东人均分配250多元。
        六合区横梁镇石庙村的土地股份合作试点也是红红火火,入股土地达2560亩,其中1800亩用于发展高效农业。成片的花卉苗木、养殖基地、生态农庄让“农民股东们”年年、季季、天天都有得收,去年大伙儿人均分得红利760元。据悉,尽管土地股份合作还在试点阶段,合作社也不过10来家,可一年亩均分红却能达400元。
        “股份合作为农民股东带来的,除了看得见的红利收益外,还有产、供、销成本以及经营风险的降低,这对农民增收促动很大。”市委农工办负责人介绍,繁荣“三大合作”,我市一边为合作组织寻求好的经营项目,形成多条增收产业链;一边培训懂管理、善经营的合作组织负责人,带动农民快增收,确保年底30%的农民增收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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