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林厅2003年《全省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意见》提出 “继续抓好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开展财会人员持证上岗证件的换发与年检工作”的工作要求,2月21日,厅办公室下发《关于换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上岗证的通知》苏农办经[2003]2号文件,要求各地自2003年4月1日起,认真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上岗证的换发工作。换证工作由各市农经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落实,整个换发工作于今年10月31日结束,届时原上岗证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