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初见成效
2003-04-29

    据2002年全省财务年报统计,到2002年12月底,我省已累计化解村级债务108.38亿元,化解率为53%,其中:通过货币资金偿还22.49亿元,占化债总额的21%,通过债权债务抵兑17亿元,占化债总额16%,通过财产物资变现3.43亿元,占化债总额的3%,通过资产资源发包4.15亿元,占化债总额4%,通过债务核销13.66亿元,占化债总额13%,通过科目调整18.9亿元,占化债总额17%,通过其他途径化债28.75亿元,占化债总额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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