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地开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自查
2003-12-10

    自省农林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苏农办[2003]19号)后,南京、扬州等市都及时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村级财务公开情况、村帐乡(镇)代理情况、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农村财会电算化情况,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以迎接省里的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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