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启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方案
2004-11-28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04]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近日,扬州市委农工办制定《扬州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提出了试点村及乡镇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主要内容是:
    1、财务会计制度。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利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财产保全、电子信息技术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2、账务处理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县、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3、民主监督机制。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重新选举产生的民主理财成员要由县级农经部门颁发《民主理财证》,按照“四个一”要求,实行凭证定期理财制度。理财过程中要做到“四定” ,即定期开箱、定人开箱、定人处理、定时处理,及时登记和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
    4、财会人员素质。财会人员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对培训合格的财会人员,有《上岗证》的要进行年检,没有《上岗证》的要颁发《上岗证》。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的地方,财会人员应实行“双证”(会计上岗证、电脑操作证)上岗制度。
    5、内部审计监督。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债权债务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工作,组织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6、会计档案管理。农村档案管理要达到“五有三化一齐全”的标准,即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室、有档案柜、有专人管理、有查阅登记薄;装订标准化、标签规格化、收藏橱柜化;各种资料保管齐全。

 



来源:扬州市委农工办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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