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明年起实行
2004-12-08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颁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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