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两办”发文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2005-01-31

    近日,盐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办[2004]17号”和“苏办[2004]56号”文件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办发[2005]1号),要求全市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通知》指出,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开明细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通知》要求,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与租赁、集体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及其分配方案、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通知》指出,县、乡两级要重点做好包括村组干部、农村财会人员、民主理财人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等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业务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的专门辅导,特别是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发证,实行持证上岗,真正建立一支懂业务、素质高的民主管理队伍。




责任编辑: 高峰[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未注明来源之信息即为本网所有,转载时敬请注明江苏农业网网址(www.jsagri.gov.cn)及做相应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