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江宁区禄口镇以全省开展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创建为抓手,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经济副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禄口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变卖或报废必须经财经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签字确认后,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变卖或报废,所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是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由一名懂财务的群众为组长,3—5名群众代表为组员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每季度理财一次。 三是提高财务公开质量。每季度财务结算后15日内必须向村、居民公布。群众关心的财务热点问题随时公开,不受固定限制。财务公开按统一格式和内容并经民主理财小组盖章后方可公布。 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工作。对村、社区居委会和镇属集体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每半年审计一次。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混乱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进行专项审计。 五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镇、村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会计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各单位主办会计的调整任免必须经镇经管办、财政所考核,党委批准后方可任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