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农经[2006]1号”文件精神,大丰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农村财务“四化”建设,争取到2006年底全市有60%以上的乡(镇)、村集体财务管理达到合格标准,力争有1—2个镇、村达到省级示范镇、村标准。 一、财务制度规范化。建立和完善集体资金、村帐镇代理、财务收支预决算、债权债务管理、民主管理、财务公开、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等14项管理制度。 二、财务运行程序化。全市先后建立各种村财务活动的工作流程,并监督其执行。一是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二是举债申报审批程序;三是财务公开和民主决策程序。 三、财务管理民主化。按照理财人员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务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对理财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 四、财务队伍精干化。一是强化村财务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代理记帐人员管理。三是加强会计人员素质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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