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农经[2006]1号”文件精神,高邮市委农工办通过制定计划、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全市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建设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一、下发一个《通知》,明确今年创建工作目标。今年三月,该市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活动的通知》,确定高邮镇等12个乡镇为2006年度创建单位,并明确要求列为今年创建的合格乡(镇)90%以上的村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未列入今年创建的乡镇合格村也要达到60%以上。 二、制定一个《意见》,硬化“五有”创建标准。下发《关于开展乡(镇)村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五有”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乡镇财务规范化管理要达到“有必备的管理手段、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严格的管理规程、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有明显的管理成效”的标准。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要达到“有办公设施、有管理制度、有固定公开栏、有民主理财组织、有明显管理成效”的标准。 三、召开一次现场会,掀起创建工作热潮。8月18日,高邮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加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和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四、培训一批农经人员,提高管理队伍素质。一是组织乡镇农保中心主任、农经站主办会计近50人参加全省农村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二是准备在今年9月份举办一期拟创建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单位的村会计培训班。三是年底之前开办一期村级民主理财组长业务知识培训班。 五、开展一次大检查,检验创建工作成效。该市确定十月份开展一次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五有”创建活动的大检查,促使全市的创建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实化于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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