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部署农村集体规范化管理合格镇、村检查工作
浏览人数:2496 2006-10-16
为贯彻落实苏农经[2006]1号、苏农办经[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盐城市委农工办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检查工作的通知》(盐委农[2006]]19号),要求各地按照市委农办制定的农村集体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8大项29小项考核评分标准,集中人力、时间,在10月25日前完成农村集体规范化管理合格乡(镇)、村自查、互查工作,以迎接省里的抽查。
来源:盐城市委农工办经管站
责任编辑: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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