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浏览人数:1978 2007-04-28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农民成立资金互助组织,探索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试点。4月27日省农林厅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座谈会,各市农工办、镇江市农林局分管负责同志和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纪委、省委研究室、省委农工办、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亭湖区便仓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资产管理办公室、泰兴市黄桥镇三信担保公司、溧阳市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四家单位做了交流发言。省纪委张俭副主任指出: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不要搞一刀切,不要齐步走,要坚持自愿、属地、短期、小规模的原则,重点支持农民生产性资金不足。省委研究室王巨祥处长指出: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是现行农村金融框架的突破,银行、金融要给予支持,要把中央和省委的文件落实好、具体化,对资金互助组织的支持要适应农村的特点、农民的需求和农业发展的要求,要有针对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农经部门要做好组织者、服务者、推动者。省政府金融办王维处长指出:农户资金互助组织作为农村金融的“补充”是必要的、可行的,当前要重点解决无法可依和先天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鼓励,先行试点,研究政策,抓点示范,要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搭对,要把握“资金”这一关键要素,可以采取农业发展资金、农村扶贫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支持。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崔健处长指出:发展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在法规上,对机构性质、经营行为要给予明确;在发展与管理上,产权结构要稳定,内部治理结构要完善,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要建立;在监督管理上,要有市场约束,政府、银监部门要把握监管尺度;在政策环节上,要有发展环境和空间,要有支持。省农林厅副厅长祝保平同志到会听取大家发言并讲话。他强调,要理清思路、统一思想,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中央有要求、农民有需求、实践有创新、法规有准则,是一个发展方向,农村金融改革是多形式、多渠道的,不可能一个模式,要克服畏难情绪,要吸取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经验和教训,防止重蹈覆辙,要把握“农民自愿、资金互助、防范风险、注重可持续”的原则;要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相结合,积极组织试点,注重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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