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农工办、省农林厅<关于扎实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07]31),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推进措施,切实做好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 《通知》要求:一、创新乡镇农经综合服务方式。一是设立为农服务厅,二是开展“零距离”农经服务,三是开通农经服务电话热线。二、拓宽乡镇农经综合服务覆盖面。一是实施农经服务全覆盖,二是扩大农经服务对象,三是拓展农经服务内容。三、切实增强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实效。一要坚持因地制宜,二要坚持实事求是,三要坚持真心服务,四要坚持立足长效。 《通知》强调:各地要把扎实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扶持政策到位。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经服务工作。各级农经部门要切实履行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职能,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开展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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