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积极推进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
浏览人数:1103 2007-11-29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工办、省农林厅<关于扎实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2007]31号)和全省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全面开展,11月28日,扬州市专题召开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会议。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工办主任单启宁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进一步扩大乡镇农经综合服务内容;要明确要求、强化措施,努力提高乡镇农经综合服务水平。会议明确农经综合服务十项内容,具体包括会计代理服务、土地流转服务、经济契约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内部审计服务、农村信息服务、保险代理服务、信用评估服务、合作指导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并重点抓好会计代理、保险代理和合作指导三项服务。
        会议提出,今年抓试点示范,明年抓整体推进,后年抓完善提高,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农经综合服务覆盖所有涉农乡镇和街办。在具体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个要”:一是服务窗口要设立;二是服务网络要健全;三是服务项目要上墙;四是服务情况要记载;五是服务资料要归档;六是服务效果要明显。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工办主任单启宁同志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四新”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明确做好农经工作的新认识;二是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进一步拓展、完善、创新为农服务的新形式;三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进一步提升农经队伍新形象;四是要加强领导,努力工作,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新水平。
 
来源:扬州市委农办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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