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林厅对2007年度全省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先进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
浏览人数:1403 2008-02-15
 
    近日,省农林厅下发《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省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先进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优秀个人的决定》(苏农经[2008]3号),授予南京市溧水县委农办经管科等13家单位“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授予高淳县淳溪镇经管站等72家单位“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称号,授予高淳县桠溪镇桥李村等189家单位“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称号,授予李扬俊等255名同志“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优秀个人”称号。
    2007年全省各地农经部门以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乡、村创建工作为抓手,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全省90%以上的乡村实行了村账乡镇代理,99%的村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村级民主理财约11万人,村均6人。
 

责任编辑: 高峰[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本网为公益性网站,若单位或个人不同意转载此文,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