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沼气建设相关问题
浏览人数:1425 2006-08-22
 
      8月4日下午,盐都区政府黄正桂副区长召集区政府办公室、区农林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就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会办。纪要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五年时间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其中,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就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清洁能源的革新和推广,而且可以促进人畜粪便、富余秸杆废弃资源达到最大化利用,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促进畜牧业生产和无公害化生产发展,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十一五”期间市政府下达我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任务为8800座,今年必须完成1100座,任务重,要求高。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各镇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平衡性,截止目前仅完成年度任务的10%。现在距年底验收还有不到5个月的时间,每个月要完成200座的建设任务,可以说时间紧、难度大。因此,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项目实施重点镇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搞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把这项为民造福的实事抓好、抓实、抓到位。同时,为来年进一步开展这项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加大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扶持力度。考虑到目前镇村两级经济上的实际困难,同时尽可能地减轻农户的出资压力,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进程,会办决定,今年在省级项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由区财政对户用沼气池建设工程予以适当扶持。具体标准为:实施户用沼气建设村,凡建池数达50座以上100座以下,且相对集中区不少于20座的,每座补助350元;凡建池数达100座以上(含100座),且相对集中区达30座以上的,每座补助400元。项目实施重点村,相对集中区“一池三改”率达100%的(建池与改厨、改厕、改圈相结合),每户再补助400元。区财政补助资金待年底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区农林局一次性结算到镇,再由镇村结算到户。各镇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补助资金,一旦发现,将严肃查处。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组织领导。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是一项实事工程,更是一件新生事物,在推广初期必须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加快推进。一要强化宣传。近期在区电视台新农村建设专栏开辟专门窗口,通过多种形式全力宣传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省市区的有关扶持政策;区农林部门和各镇(区)要通过广播、印发小方单等形式,进行高强度、密集式的宣传,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良好氛围。二要强化领导。各镇和区农林局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项目重点镇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各镇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农村户用沼气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三要强化奖惩。凡完成任务且“一池三改”率达到规定要求的,按每座30元的标准,对成绩突出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并在来年农业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凡未完成任务的镇,除进行通报批评外,还将与下一年度农业类项目安排和区级农业扶持政策相挂钩,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削减直至取消。对镇考核工作由区农林局负责实施。在此基础上,如果全区建池任务完成,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区政府给区农林局按每座2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四要强化督查。区政府将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3个分片督查组,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抄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对进展缓慢的重点镇村,区里将进行专题调研解剖,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帮助推进,确保按期如质地完成省市下达的户用沼气建设任务。
 
来源:盐城市农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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