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成效卓著
浏览人数:1399 2007-01-18
 
    “十五”以来,宿迁市以新型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实施,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工程实施区农村环境显著改善。到2006年底,全市累计建成沼气生态村162个,建成户用沼气12035个,其中高标准“一池三改”户用沼气2000余个,年处理人畜粪便33000余吨,建成畜禽养殖场小型沼气工程3处,污水粪便净化溶积300m3以上,可转化秸秆300吨以上。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强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一方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就农村沼气建设作出重要批示,为各级农业部门抓沼气提供了“尚方宝剑”,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实施。另一方面,市政府自2005年以来,每年都将实施沼气生态村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并由市政府印发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建设任务、要求,保证农村清洁能源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多渠道筹资,保证农村清洁能源建设资金。一方面,跑省进京,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十五”以来,我市共争取农业部沼气国债项目和省农村清洁能源项目资金1250万元。另一方面,加大市、县财政配套力度。近两年来,市财政安排沼气生态村专项配套资金200万元,县(区)安排配套资金400多万元,同时,广泛动员,切实抓好群众配套资金筹措。为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稳步实施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是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群抓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热情。近几年来,我们通过报纸、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型户用沼气、秸秆气化、沼气工程等新型农村清洁能源好处,让广大干群充分认识现在的沼气不同于七十年代的沼气,现在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抓手,提高他们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多方协作,共同抓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为了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品工程,扩大示范带动作用,近两年,我们农业部门与环保、卫生、交通、水利、园林部门合作,将沼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厕、农村道路通达、农村改水、绿化等资金整合到一起,建成高标准沼气生态村5个,秸秆气化村1处。
    五是强化考核,督促各地抓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一方面,下达农村清洁能源工作目标任务,并列入各县(区)目标考核。另一方面,全程加强督查,主要是由市政府牵头按季度组织督查,印发督查通报,从而较好地促进沼气工程实施。
 
来源:宿迁日报

责任编辑: 费新东[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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