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浏览人数:1095 2007-06-18
 
    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按时完成07年全市农村新五件实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目标任务,市、县两级及早出台了清洁能源工程资金配套政策,全市今年共配套资金139.2万元。市级继续对新建一户“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每户配套300元,小型沼气池每处配套1.5万元。县级扬中市对新建一只8立方米沼气池,同时改厕、改圈、改厨,每户配套600元,对农村沼气物业化管理配套4万元,对农村沼气专业化施工建设配套3万元;丹阳市对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每户配套1000元,规模养殖场小型沼气工程每处配套6万元,对农村沼气专业化施工建设配套3万元;丹徒区对“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每户配套250元,对农村沼气专业化施工建设配套3万元;润州区对规模养殖场小型沼气工程每处配套3万元;镇江新区对规模养殖场小型沼气工程每处配套5万元。
 
来源:镇江市农林局生态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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