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农林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市级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投入200万元资金用于今年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重点用于六方面建设: 一是配套进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结合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重点在茅山老区、农村偏远地区,选择积极性高的地区,按照农村“一池三改”标准,以行政村为单元,组织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结合省2007年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市级配套资金由去年的300元/户提高到500元/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6-8立方米左右沼气池和配置沼气灶、沼气灯、管路、仪表等附属设施。 二是配套建设秸秆沼气集中供气。按照统一建池、统一供料、统一管理和服务,对具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村,进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市级将对已列入当年省级秸秆沼气集中供气项目(要求建设年处理秸秆80吨以上且集中供气100户以上行政村)予以相应配套支持,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和后期管理服务等方面。 三是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重点在已建的大、中型沼气项目中,选择在沼气、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方面具有一定创新基础的养殖场(户),进行试验、示范、推广,提高沼气工程运行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继续开展滆湖、茅山老区两个省级农村能源示范区建设,为全市乃至全省沼气工程建设提供创新示范。 四是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结合各地创建生态市(区)实施方案,根据养殖种类及规模,重点建设Ⅰ、Ⅱ类小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500头—1000头,牛50头—100头的养殖场,可申请建设Ⅰ类小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1000头—3000头,牛100头—300头,鸡5万羽—10万羽的养殖场可申请建设Ⅱ类小型沼气工程。Ⅰ类小型沼气工程要求建设池容不小于100立方米的地下厌氧发酵池和5立方米以上的储气柜;Ⅱ类小型沼气工程要求建设池容不小于200立方米的地下厌氧发酵池和10立方米以上的储气柜。 五是农村沼气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实行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与沼气发展同步推进,逐步建立辖市(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对各地的沼气服务组织进行遴选,给予前期创建资金支持,引导其按照农业部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六个一”的标准(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进行建设,确保为广大沼气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的服务。 六是生态农业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开展沼气工程干式发酵,畜禽养殖废水净化及循环水利用,农村生活垃圾及瓜皮果壳的无害化处理等技术的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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