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
浏览人数:247 2009-07-02

      7月1日适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两周年,处于“领跑地位”的扬州农村“三大合作”未来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何在?昨天,我市与省农业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扬州市农民合作社理事长论坛,总结扬州成功经验,探讨新形势下农民合作经济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副书记洪锦华、副市长纪春明出席。
      我市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经历了萌芽、兴起、成长和发展提高四个阶段。4年来,市级财政累计安排扶持资金近1500万元,扶持了一大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截至5月底,全市共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023个,入社农户39.3万户,总体进度全省领先,其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制,为新时期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探索出了“全国经验”。
      洪锦华指出,一家一户经营小规模的土地影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制约了农民的增收致富。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效解决了政府“包”不了、村集体“统”不了、龙头企业“带”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一系列实际问题,通过合作社的统一组织、统一经营、统一服务,有效弥补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不足,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洪锦华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扩面、拓展、规范、提升、扶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配套政策法规,大胆探索创新,始终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从实际出发,允许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多种合作方式并存,多种合作内容并存,多种经营机制并存,多种实施主体并存,多种分配方法并存,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强化指导服务、典型培植、运营管理、探索创新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现代农业制度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在农技推广和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生产经营中的组织载体作用,使之尽快成为引领全市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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