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加强农机三项工程资金监管
浏览人数:224 2010-03-10

      为保证农机三项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江宁区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实行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制度,对评估不合格的项目,除追回已拨资金外,还要取消项目单位申报三项工程的资格。严格执行区级财政报账制,减少资金流通环节,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还加强项目宣传、培训及档案管理,在项目核心区进行挂牌标示,标牌内容包括项目的类别、名称、地点、建设规模和期限等。此外,还及时做好阶段总结,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分年度向省、市主管部门报送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作者:科教科 来源:江宁区林副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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