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高效农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 增效、农民增收,现制定高效农业考核奖励办法如下: 一、考核原则要求 1、高效农业包括高效种养业(设施蔬菜、畜禽规模养殖、高效水产养殖:花卉等产业)、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 济组织建设以及品牌创建。 2、高效农业项目要符合我市高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我市“两横四纵”产业带和“一区四园”建设的 项目。 3、高效农业奖励以新建、新扩、新增连片的加工蔬菜基地、园艺设施栽培、特色水产品养殖、规模特色畜禽养殖。 4、高效农业项目建设主体要明确,新创办的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须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项目必须有土地流 转手续,财务必须规范。 二、考核奖励标准 1、高效种植业: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新增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元;新增设施连片面积50亩以上,竹架大棚每亩补助300元,普通钢架(钙镁架)大棚每亩补助1200元,热镀锌钢管大棚每亩补助1500元。新增连片50亩以土日光温室每亩补助3500元。 2、规模畜禽业:新增畜禽养殖,生猪达1000头以上、种母猪栏存20头以上的生猪每头奖励10元;蛋禽栏存2000只以上的每千只奖励100元、肉禽出栏5000只以上的每千只奖励50元;奶牛达100头以上的每头奖励600元;山羊栏存50只以上每只奖励20元。 3、高效水产业:新增亩纯收入2000元以上,连片养殖10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20元。 4、花果苗木:新增规模100亩以上的优新品种苗木、大规格观赏苗木、容器育苗,每亩奖励100元。. 5、试验示范基地:被本市有关部门立项的新品种、新 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奖励1万元。 6、企业或合作社新创建的高效规模农业项目,从投产 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补助,一般项目单体固定资产投入规模100万元以上,。生猪 养殖等项目单体固定资产投入规模300万元以上的,对固定资产投入给予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不超过三年,在收回投资后即行停止;对新增种畜给予1年的贴息补助,新增种苗投入给予4个月的贴息补助,淡水产品养殖种苗亲本购置视具体情况给予1-3年的贴息补助。 7、对获得国家、省级、泰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分 别给予30万元、5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江苏省重点名牌产品”和“江苏名牌产品”称号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泰州市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称号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l万元和2千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考核验收办法.“ 1、高效农业及项目建设列入全市农业经济年度目标考 核。市里成立的高效规模农业领导小组及考评领导小组下设高效农业办公室组织对全市高效农业进行考评。 2、高效农业奖励以乡镇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程序向市农业产业主管部门申报,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考核,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以上年保有量为基数,对净增部分给予奖励。 3、高效农业奖励须由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照标准进行现场实地验收,委托市审计部门确认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经审核合格后,形成奖励或补助方案,报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4、高效农业项目奖励由实施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高效农业建设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上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对符合奖励或补助条件的高效农业项目,实行先建后奖,项目峻工后,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兑付奖金;对已享受市及市级以上各类项目资金补助的,直接冲抵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贴息按冲抵后的固定资产净值计算。 6、对本办法未列举到的高效农业项目,由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制定补助方案,报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补助。 四、本办法由市高效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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