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区城乡低保人员第二季度的物价补贴开始发放,其中,城市低保户的物价补贴标准为每人60元,农村低保户的物价补贴标准为每人27.5元。 为保障城乡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市要求,清河区今年全面启动了困难群众的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区财政部门及时筹措资金,对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和阶段性物价补贴。本次物价补贴的发放已经是今年以来的第三次。目前,区财政已累计拨付物价补贴资金19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物价补贴195万元,累计发放9535户25462人次;农村低保物价补贴4万元,累计发放507户1184人次,通过两项补贴的发放,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维护了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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