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获省“管理创新奖”
浏览人数:409 2008-09-05
 
      目前,金坛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荣获省国土资源系统的“管理创新奖”。
      2006年,金坛市被国土资源部正式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为在示范区内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金坛市在全国范围内创新性地实施了一系列基本农田建设新标准。
      按照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要求,金坛市结合本地区域特征,科学规划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标准和措施:按块、方、片、区四级建设保护体系,以平原圩区和丘陵山区两个地貌特征设定标准,进行标准化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目前,金坛市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已形成“平原圩区模式”和“丘陵山区模式”两个标准。按这两个模式标准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农作物实现了旱涝保收,深受农民欢迎;并得到了上级部门和专家的好评,为全国基本农田建设树起了标杆。
      
 

责任编辑: 黄磊[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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