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解题今有时
江苏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稳步推进
浏览人数:1571 2006-06-22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村级集体资产构成发生变化,成批农民“洗脚上田”,“无地户”、“无地村”不断涌现,失地农民的生存和集体资产管理,成为新时期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两道难题。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应运而生,成功破题。
        经过几年的探索,江苏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效明显,步伐加快:截止到2005年底,全省已经成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000多家,拥有经营性资产102亿元,其中,量化的总股本达85.7亿元,涉及股民142.4万人,总收入21.4亿元,分红总额1.99亿元,股民人均分红140元。
        “持股进城,按股分红”,让部分失地农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持续增收有了保障;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在发展路上,虽然越走越快,但也遇到不少难题,有些“坎”仅凭自身是无法跨过去的,还需要不断优化环境来扶持其成长。
        去掉玻璃罩,箱子反而“重”了———
        陈旧的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和分配方式已难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村(组)制宜,逐步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社,让农民“持股进城,按股分红”,真正做到农村集体资产“民有、民管、民收益”成为破题之举。
        快速行驶的经济发展快车,让不少行政村纷纷“变脸”:不断跳出农门,从过去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迅速转变为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以集体土地为主的资源性资产形态转变为经营性资产为主,以联产承包的家庭生产性收入转变为工资性和资产经营性收益为主,村级集体经济结构的改变,让其发展越来越快,实力迅速增强。
        与此同时,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人员结构、就业形态等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批农民不断从土地上剥离出来,成为一幕一幕活生生的现实,他们彻底失去了土地,依靠农业“穿衣吃饭”已成历史,新的谋生之路还不明晰。
        村级集体经济资产产权不清、保值增值难度增加、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随之出现。一些富裕的村组“家底”上千万元,这些资产的管理权和经营权,虽然名义上由村委会和村支部行使,但实际上集中在村里个别负责人手上。村级集体资产由于产权“虚置”而带来的弊端逐渐显现,并影响到农村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装钱的箱子,罩在玻璃罩里;我们看得见,摸不着。”这是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比喻。此外,集体资产产权不明晰,也给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带来难度,使集体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加大。
        村级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陈旧的集体资产管理模式和分配方式很难适应经济发展。如何更好地利用农村集体资产,尽快使资产优势转变为资本优势,推动农村经济更快发展,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资产性收益,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的“大餐”,已经成为经济发达地方政府必须解决的一道题。
        因村(组)制宜,逐步组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社,让农民“持股进城,按股分红”,真正做到农村集体资产“农民所有、农民管理、农民收益”成为解题的首选答案。
        “城市化步伐较快的地方,大胆探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路径,组织城郊村在撤村建居时,借鉴广东南海等地经验,以合作制为基础,实现资本、技术、土地、信息及劳动相结合的新型集体组织运营形式,把经过长期积累形成的村级(含村组)集体的经营性资产量化给村民,让他们‘按股分红’,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省农林厅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潘长胜介绍说。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多种形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将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在集体资产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成立股份合作社,让全体社员或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江苏省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先河之举起步于苏南,苏州市吴中区的整体推进、显著成效引人注目,全国各地参观学习的纷至沓来。
        2001年8月,吴中区木渎镇金星村率先组建成立了苏州市首家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继金星村后,组建各类股份合作社象雨后春笋般地在全区全面开展。2004、2005两年进入了快速推进阶段,2005年新增合作社(协会)42家,其中资产股份合作社2家,物业股份合作社25家,农产品股份(专业)合作社12家,协会2家,旅游农业股份合作社1家,新增股民(社员)4.9万人。
        2003年,吴中区长桥镇成为全省第一个村村组建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的镇,木渎镇也于2004年完成了社区资产股份合作改革。随着社区资产股份合作改革的大力推进,也带动土地、农产品、物业、旅游农业股份合作社的组建,“五大合作”改革已覆盖全区所有乡镇。
        “现在,玻璃罩去掉,装钱的箱子反而更‘重’了,我们放心、安心。现在,我们不仅看得见箱子,还能实实在在地‘摸’到属于自己的集体资产啦。”长桥街道先锋村周火根说出了吴中持股农民的心里话。到2005年底,全区已组建社区资产股份合作社39个,量化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超过10亿元,占全区村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总数的90%左右,受益农民达到5.3万人。
        失掉20%的权,赢得80%的老百姓———
        “搞股份合作,我们失掉20%的权利,但赢得了80%的老百姓。”广大村(组)干部的这种认识,为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什么将村里的家底“分掉”,让农民成为股民?苏南基层干部质朴地说,我们身在农村,干在农村,住在城市,既能亲身感受到工业化、城市化给农村经济带来的大发展,更能体会其中农民所作出的贡献和牺牲。
        “现在有实力,应该回报农民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快车上,应该给农民留足够的位置。”苏州市吴中区委农工办主任顾建列动情地说:“苏州城市化的提速,更使我们增强了这项改革的紧迫感。”全国率先村村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的长桥,2003年村级经济的“盘子”就比较大:全镇村级净资产4.6亿元,平均每村超过3000万元;村级年总收入超过3000万元,其中大多数村超过200万元。
        地方政府营造了改革的环境,经济上也具备成立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基础,群众的呼声很高,村里“当家人”的态度至关重要。大多数村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一个适应“民有、民管、民收益”的集体资产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是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农民增加收入的有效措施。
        “搞股份合作,我们失掉20%的权利,但赢得了80%的老百姓。”苏州市相城区一位村支书道出心声。村(组)干部的这种认识,为苏州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在,苏州市有266家股份合作社,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0%,股民有60多万,占全省的40%。
        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并非没有不同的声音,有些村干部也心存疑虑。他们对记者说,主要有“三怕、两难、一等”:“三怕”,怕失权、怕麻烦、怕出乱子;“两难”,政策难制定、操作难规范;“一等”,等上级部署和整体发展再动。
        他们认为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涉及农民根本利益,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还权于民后难“动用”;政策性强,规范操作严,弄不好捅了“马蜂窝”,得罪老百姓难收场;当前经济发展压力大,没有精力去探索创新。
        当初开始试点时,有一部分村民也不积极,认为搞不搞无所谓:反正已进苏州城,就业机会多,工资过得去,村里的福利又好,自家住房又能出租,手里的钱不少了,分不分红又能影响多少收益。
        “以前是上往下‘推’,现在可是下往上‘催’。一‘推’一‘催’,背后有文章。”苏州市委农工办副主任倪春鑫说:"农民看重股份合作社,表明他们有些担心: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集体资产会不会处置不当。如果不'股改',农村集体资产肯定没了;搞股改,就是把集体资产保护起来。”农民过去怀疑、反对,现在催着政府搞股份合作制改革。据了解,凡是搞股份合作社的村,没有收到一封人民来信说它不好,农民都说好。
        要不要“身份”,进退两难———
        要不要进行工商登记,让不少合作社进退两难:不登记,正常经营活动难以开展,合作社做不大;登记,税收又吃不消,小规模的合作社交税后所剩无几。对肩负公益职能、维系农民增收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不能与一般企业“划等号”,国家在政策上应该予以足够的扶持。
        日前,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在苏州市相城区举行。苏州市相城区委农办、高淳县委农办、无锡市北塘区陈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徐州市鼓楼区殷庄股份合作社、常州市武进区大墩村经济合作社和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等六家典型单位介绍了改革成功经验,各市农办主任(农林局长)、省农林厅相关处室、省地税局法规处和省工商局注册分局的有关领导,就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中碰到的一些矛盾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要不要到工商局明确“身份”,能不能少交税或者不交税,这些大家共同关注的焦点,正是目前农村社区合作社运营中绕不过的“坎”。
        最近,记者在苏南调查农村股份合作社改革情况时,基层农办主任、合作社社长以及入社农户众口一词主张减免税收。他们认为,国家对三大合作社的各种扶持政策绝不能让人“听着激动,漂在上面”,股份合作制发展了集体经济,好处应该留在农民手里。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古尚锦碧螺春茶叶股份合作社的农户说,他们炒茶叶几十年,从不交税,如果需要销售发票,只要交4%的营业税。去年合作社办理工商登记后,国税地税共交了18万元,比没有登记前高8万多元。对此,有关税务部门解释,登记成为公司,有经销行为的合作社,需要缴纳增值税,此外地税也会多一些。合作社农民称叹道:“多交这么多税实在没有想到!”
        要不要“身份”,让不少合作社进退两难:没有合法身份,正常经营活动难以开展;明确身份,税收又吃不消。据记者了解,不少小规模的合作社交税后所剩无几,一年几乎等于白忙,老百姓置疑满腹。
        规避税收负担的一个选择就是不到工商部门登记。省工商局注册分局的人士证实,全省大部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是“黑户”。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但都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有关文件和规定里,也没有明确合作社的组织性质,这也给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等方面带来了一些问题。
        “股东大会正式成立了,但我一直不敢把合作社的牌子挂出来。”南京市栖霞区某村一位负责人有些作难地说,现在政府没有明确合作社算不算是公司,如果合作社挂牌,有关部门势必把合作社看作公司并将按照公司标准征收相关税费。这样,合作社的收入将大大减少,最终影响到股民也就是村民和居民的利益。他的担忧,带有较大的普遍性。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则表示,一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在纳税上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根据税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不管有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不管是不是公司,只要有应税经营行为或应税收入,都应该依法申报纳税,与合作社是否挂牌没有关系。
        不登记没有代码,不能在银行开户,对经营活动影响越来越大。苏南一些股份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少交一点税也可以,一年交几万,有了合法地位,心安理得,也才能逐步做大。无锡市委农办副主任周士良说,现在对股份合作社的征税很不合理,就拿合作社厂房出租来讲,要交三笔税,17.55%的房产收益税,33%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年终分红,还要交20%的红利税,这还不包括其他地税项目。尤其是红利税不该收,把该给农民的收益给了政府。
        当前处于改革进程中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肩上实际上承担着两大职能:一方面,要承担对集体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职能;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很多社会公益项目,也就是以前村委会需要承担的一些职能。合作社在承担公益项目、维系农民增收的同时,还要纳那么多的税。对此,国家政策上应该予以扶持,不能与一般企业“划等号”。南京市委农办副主任陈恒斌说,农业税都取消了,国家提倡多予少取,希望免税。
        南京市郊区某村的一位负责人列出了一串数字:2005年,村里养老158人,支付养老金203万元,支付合作医疗金11.6万元,支付失地农民补偿款23万元,支付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金3万元,支付卫生保洁费21万元,支付自来水补贴12万元,支付村镇道路建设费27万元,支付公安部门要求安装的红外线监控探头费用46万元......10项社会公共事业总支出200多万元。这位负责人感叹:“这每一项支出都是合作社掏钱,知道社区搞股份制了,有钱了,很多以前不愿沾边的部门都跑来了。”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本来的出发点是发展集体经济,帮助农民增收,惠农政策应该落到实处。省地税局法规处助理调研员李庆玲表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地方税务部门无此权限。她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
        浙江发了个内部通知,农村合作社已经不征税了。据悉,苏州市承诺,5年内地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可在年底予以适当的返还。为此昆山市财政2005年拿出了400万。正在开展社区资产、土地、物业、农产品、旅游农业五大合作的苏州市吴中区今年决定,把农民股份合作社与一般工商企业分开,让合作社享受自产自销的免税政策,但免税资金必须全部分配给农民。同时,地税中吴中区实得部分全部返还给合作社。
        路越走越宽———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运营方式和盈利能力,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调整和优化。对内招募现金股,对外开放股民资格,让合作社股份真正流通起来,逐步培养农民股民的市场意识,是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方向之一。
        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量化资产,妥善解决好集体经济产权“虚置”的问题,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农民“持股进城,按股分红”,既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城乡一体化;又改善了农民收入结构,为持续增收提供了保证。
        2005年,全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共分红1.99亿元,股民人均分红140元。其中南京、常州、苏州和南通等市股民人均分红分别达到250元、290元、123元和426元。常州市武进区牟家村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几年来已累计分红630多万元,人均4935元。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推进,创新了经营管理体制,有效地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活力,提高了集体经济的竞争力,降低了农民个体经营的风险,推动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但其运营方式和盈利能力还有待于调整和优化。
        目前,我省大部分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方式是通过土地出让和厂房出租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但土地日益紧张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土地供应完了怎么办?无锡北塘区陈巷合作社社长坦言:“批土地难度越来越大,希望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现在,城市的拆违整治,则让不少“进城”的农村社区出租房产处境尴尬。经营项目的单一和城市发展的要求,让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实力较强又善于资本运营的合作社,可以到开发区买地置业,而一般合作社的经营还有待于拓展。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与农民利益紧密关联,政府应该给与足够的扶持,但对合作社的经营内容、组成形式等不必做过多的限制,谁有能力让谁牵头,能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干多大就干多大,能在哪干就在哪干,逐步打破身份、行业、所有制和地域等因素的限制,让其稳健发展,逐步成长。
        “按股分红”在许多合作社的实际操作中是“保底分红”,这在保证农民收益稳定的同时,则将压力和风险都转到合作社,但企业的经营并不可能“招招赢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运作增值的专业性和难度也越来越高,合作社经营压力与日俱增。而习惯了分红的农民对合作社的经营风险并没有清晰的认识,按时分红没有问题,如果经营遇上风险,分红不能保底,农民的抱怨就在所难免。如何让合作社股份真正流通起来,逐步培养农民股民的市场意识,让他们成为真正的股民,是目前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效明显,改革的地域范围和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目前苏南推进的力度较大,苏中和苏北也有少部分地区在进行试点。据悉,今年省里提出的目标是新发展200家农村股份合作社,而实际上全省一季度就突破了300家。
        “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我们必须坚持三个基本的原则。”省农林厅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潘长胜说,一是依法改革、凭股分红,二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三是群众志愿、民主管理。
        据了解,凡是有经营性净资产、集体经济收入能维持正常管理费用和公益性开支、集体收入有一定盈余的村(组),都可以实行改革。下一步,我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分三类稳步推开:
        保护型。集体经济一般的村(组),可以先进行股东资格届定,实行“先固化、暂不量化、暂不分红”,固化后的资产有效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待集体经济状况改善后再划分和量化。
        发展型。有稳定收入、经济实力尚可的村(组)可以进行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固定量化到个人,确保社区组织正常运转、股民每年有稳定增长的红利。
        扩大型。有雄厚经济实力的村(组),可以在量化集体经营性净资产的基础上,尝试对内招募现金股,对外开放股民资格,逐步向股份有限公司过渡。
        “我省以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合作制改革,有效解决了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省农林厅副厅长祝保平言简意赅,一语点题:“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也为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找到了一条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有效途径,有力地推动了管理民主和农村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0606 作者:沈建华 仲 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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