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新农村建设的理想目标转化成为现实的行动和未来的真实图景,需要一整套由政策、制度组成的推进措施,以及确保这些政策、制度落实到实处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行机制。 培养农民,建立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自动机制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脚点在村,重点在农民,为的是农民,靠的也是农民。从一定程度上说,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出发,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必须大力开展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从城乡发展的需要出发,要推进城乡一体化,使农民适应现代城市、城镇文明要求和生活节奏,最终融入市民行列,成为城镇和城市的主体,必须把农民培养成既具备道德修养和民主法制意识,又会经营、会运用科学技术的人才。 培养新型农民,一是要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农村教育是农民学科学、学技术,实现职业转化的必备的文化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保证农村适龄青少年上得起学、念得起书,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绝不能再产生新的文盲、半文盲。二是要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要围绕现化农业建设,加强对从事农业生产农民的培训,以现代适用技术和实用技术为主,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保技术等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促进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切实把农业发展转入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要面向城乡劳动力市场需求,围绕农民转岗就业,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广大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建设者和收益者。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好的家园。能否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注重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使它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一种自觉行动。一是要继续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生产经营的自主权,由他们自己决定生产经营项目和方向;二是要维护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发言权,让他们参与村镇发展规划;三是要实现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决策权,由农民群众自己决定是否申报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或决定改造项目;四是建立农民群众民主理事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作用,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事务,从而建立起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自动机制。 培训干部,建立以基层干部为主导的推动机制 毛泽东同志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由中央发起、由各级干部来推动的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政方针已经明确。建设新农村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取决于各级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对上述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尤其是取决于他们创造性工作。因为各级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是新农村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是带领广大农群众进行建设的具体实施者。因此,开展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应当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 要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通过培训使农村基层干部学会和掌握四种基本工作方法:一是用市场经济的方法抓农村经济工作,学会和运用用抓工业的思路抓农业,按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生产、市场化营销、项目化运作、科学化武装的思路,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二是用民主的方法抓乡镇政务管理,重点解决好基层民主运行、民主政治发展的两个最重要的问题,即干部问题和决策问题。三是用服务和示范的方法帮助引导农民致富,采取综合措施,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四是法治的方法解决农村的各种矛盾,既要带头学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更要学会用法治的方法来解决和处理农村各种矛盾,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调,建立健全“市上指导、区县组织、乡镇主抓、村组实施”,以基层干部为主导的推进机制。首先就是要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突出发展重点,注重科学论证,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科学制定出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包括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村镇住宅建设规划等方面。通过制定规划,真正做到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统筹安排各项任务。其次就是要树典型、抓示范。只有做到心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才能有效地推动新农村建设。启动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典型示范作为一个切入点,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选择一些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农村生产力较发达、社会事业有一定基础和村级领导班子战斗力较强的村进行示范建设。再次就是要抓住三项主要任务。要突出农村经济这个中心,构筑支撑农村发展的新经济;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重点,创造促进农村变化的新条件;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这个关键,形成承载农村文明的新风貌。 筹集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先导的投入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浩瀚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要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广泛筹集资金,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先导的投入机制,保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能够长期稳定增长。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和财政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在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并要依法加大农业部门基金和预算外支农资金的筹资力度,积极开拓农业发展资金的筹资渠道。要把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其次,要统筹安排来自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并在适当归并资金分类的基础上,对现有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近期可考虑通过打造“项目”或“产业”平台实现资金整合。如可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个整合载体,把农业基建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基金、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按照统一的规划投入到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使用。再次,要发挥政府财政支农的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形式聚集农业资金。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建立政策农业信贷体系,将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进出口的综合性政策性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农业信用社向农业发放贷款;发展民间信贷,鼓励民间信贷资金投入农业;同时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分担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要完善政府支持方式,采用政府财政补助、财政贴息、税收和信贷等优惠方式,引导各种经济成分投资农业,鼓励和扶持各类工商业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用财政投资补贴的方式,吸引农民和其他社会团体投资农业,是市场经济国家比较通行的,也是比较有效的做法。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即能发挥财政投入的主导作用,吸引社会投资,引导全社会投资方向,又可避免政府直接投资造成的产权不清、管理不善、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对于既有一定公益性,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建设项目,这种方式优点更为突出。2004年,江苏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其中4119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支持企业184户,利用银行贷款62.6亿元,发挥了“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要发挥农村社区和农民在投入中的主体作用。要把村庄一级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各种公共设施都纳入公共财政的支持范围是不现实的,政府的投入只能起先导和引导作用。实际情况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户愿意为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为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组织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要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不要急于求成,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二是不能违背农民意愿,要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禁止乱摊派;三是绝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要建立起严格的对农民筹资投劳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 动员社会,建立动员社会各方参与的激励机制 今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首先,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促进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扩散,城市基础设施向农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辐射。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发展的推动,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助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 其次,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和全社会参与的必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气氛;二是继续组织开展科技、医疗、文化“三下乡”活动,为农业生产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为农民开展治病救护和提供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 最后,要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要在鼓励社会资本、产业资本进入农村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合作利用当地资助发展现代化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政府要从财政上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新农村建设项目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 深化改革,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保障机制 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既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紧迫任务,又是解决农村一系列深层矛盾的关键所在。要严守乡镇机构编制五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农村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资源配置效率,更多更好地造就农村人才和新型农民。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基层财政自我保障能力,保障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所需经费。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努力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 要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就必须深化改革。我们说跳出“三农”看“三农”,这不仅仅涉及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速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问题,而是说明,仅仅深化农村领域的改革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把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化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相结合,尤其是着力于中央和省一级的行政管理机构的改革和县级综合配套改革,更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协调“条条”与“块块”的关系,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的上级层次与基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同时使政府资金的投放更为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建立一个更为公平的国民收入再分配体系。 当前,我国“三农”问题的难题之一是城乡发展不协调。城乡之间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和农民生活的提高,而且也制约着国内市场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体制。统筹城乡发展,就要求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统一城乡规划,加强城乡间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使农村与城市一样共享现代文明,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新农村建设与统筹城乡发展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城乡产业优势互补的良性互动,促进农村的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通过统筹城乡两个文明建设和空间布局一体化,促进农村的村容整洁和乡风文明;通过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劳动就业、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公平发展,推进农村管理民主、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这样,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可以在城乡一体化的形式上,逐步建立起以工补农、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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