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定向定位 随着农业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改变,农民成为真正的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在充分享受生产经营自主权和产品收益权的同时,也承担越来越大的经营风险,客观上需要寻求一种新的风险转移机制和保障管理方式。 我国正式加入WTO以后,农产品市场面临着对外全面开放的压力,农业面临巨大的挑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从江苏省来看,农业保险的好处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农业保险符合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的要求。保险补贴是绿色补贴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成为WTO框架下扶持农业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发展农业保险是创新财政支农方式的一个重要形式。美国的农业保险在经历了几十年的争论和实践以后,得出的结论是,农业保险最为公平、透明和有效。 农业保险是抵御自然灾害的有效手段。从江苏省实际情况看,“多年致富抵不上一次天灾”的现象时有发生,全省农业生产条件在全国虽不算差,但仍属洪水、台风、冰雹和龙卷风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发展农业保险不仅可以化解和转移风险,还可以通过农业保险提供最低收入保障,确保农业的生产和再生产得以维持和继续。 农业保险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风险。随着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效益农业和质量农业得到较快发展,在取得高投入、高回报的同时,往往面临着高风险。而发展农业保险事业可以使这些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提高农业竞争力,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 农业保险试点已经取得了一些初步经验。邻近的上海市、浙江省等地的农业保险工作也已经有了实质性起步。省内的淮安市作为全国试点之一已经运作了两年,苏州市今年全面推开,无锡市也即将进入运作。这些都为江苏省扩大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提供了借鉴。 江苏农业保险发展要把加快建立和完善一套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大对农业发展的保护和扶持作为基本目标,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体现江苏特色,并可供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借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江苏省农业保险发展与全国一样,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1980年代初恢复了农业保险,到1990年代初也曾有过快速发展时期,农业保费每年都在2000万元以上,最高达到4000多万元,在全国名列前茅,效果也很好。1995年以后,全省农业保险快速萎缩,目前农业保险的发展水平已经与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严重脱节,表现为农业保险费收入急剧下降;农业保险亏损严重;赔付率高导致亏损局面难以改变;保险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等。 借鉴国内外的经验,结合江苏省农业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发展江苏农业保险,如下几个方面必须重点考虑—— 可以选择一种或多种操作形式。从江苏省实际出发,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学习上海、吉林经验,自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二是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前者审批时间比较长,后者相对比较简便可行,也比较灵活。 可以选择部分条件好的市县开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不同于其他财产险,需要财政投入,所以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不能搞“一刀切”。农业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农产品,农产品的生产受天气气候的影响较大,同质性比较明显,一处受灾,往往就是一大片,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风险较大。在财政实力较强,政府扶持政策到位的地方有可能较好地引导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确保农民的收入稳步增长。同时,省里也要对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予以扶持,鼓励其创造条件开展保险,让落后地区的农民特别是以农产品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得益。建议在苏州、淮安、无锡市开展试点基础上,再根据条件许可,选择部分市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并以此启动全省的农业保险试点。财政补贴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补贴为主。 可以选择主要农产品开展保险。淮安市对三麦、水稻、内塘养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苏州市确立水稻、苗木、生猪、内塘水产养殖、家禽为市级重点险种,县级再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农业保险险种。本着先易后难、由面广量大的大宗农作物保险再到高效种养业保险的设想,建议在全省确立“2+2”农业保险模式,即省里确立水稻和小麦为必保险种,设置统一的保费、统一的理赔标准、统一的财政补贴比例,各试点市县根据实际状况,兼顾农林牧渔各行业,突出地方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再确立2个以上种养业险种。借鉴浙江等地经验,鼓励开展农业生产者互助合作保险,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 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坚持政策性补贴与商业化运作原则,通过五个方面的良好结合,扎实推进。 把提高保险企业的积极性与提高农民的投保积极性结合起来。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保险企业积极发展多种农业保险项目,同时在广泛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引进激励机制。 把发展农业保险与改革财政补贴农业的方式相结合。在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农业力度的同时,把对农业政策性保险改革试点的支持作为扶持重点。 把推广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加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联系,通过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组织带动基地和农民参加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业务规模。要特别重视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农产品的投保,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把推广农业保险与开拓农产品市场相结合。如通过农产品质量保险,取信于消费者,提高市场竞争力。 要把推广农业保险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四有”创建结合起来。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集体投保,扩大承保面,减少监督成本和道德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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