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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市村级债务经过前几年的化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村级债务仍然很重。尤其是近两年,部分村的债务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形成了旧债尚未化解,新债又再增加的怪圈。沉重的负债制约了村级经济发展,弱化了村集体服务功能,影响了干群关系,形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立足现有的集体资产资源,有效地化解村级债务,摆脱村级困境,是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课题。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的投入,帮助村级化解债务。对村一级开展水利、道路、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政府财政要予以支持,减少村一级的压力,使村一级能腾出一些财力用以偿还债务,并防止新的公益事业负债。同时,政府应逐年注入部分财政资金,帮助困难村化解债务,尤其是市财政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西部落后地区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政府实施各项利民工程,要坚持“积极有为,量力而行”的方针,充分考虑村级的承受能力。政府要为控制村级不良债务创造良好环境,不能因为追求政绩而要求村级配套公益事业资金。今后,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开展任何要求基层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得向村级组织强行摊派报刊杂志。 把握重点,积极稳妥地清收债权偿还债务。清收债权,是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途径。农户欠款在村级债权中比重较大,村级干部对清收农民历年陈欠的要求也比较强烈,但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在税费改革中暂停清收农民历年陈欠款,对此我们要深刻领会政策精神,把清收的重点放在党员干部欠款、企事业单位欠款、私营企业欠款以及村营收入欠交款等方面,对农户欠款要区别情况,做过细工作,妥善处理。 加强村级管理规范化建设,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一是精减人员,压缩开支。严格执行村干部职数规定,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压缩村级补贴干部职数,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核定村干部报酬。二是不准村委员向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严禁集体借(贷)款用于村级其他支出。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村账镇代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实行村级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四是加强票据管理。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必须使用省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严禁“白条”记账。五是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六是切实加强审计工作。对村级账内外债务、利息结算等进行严格审计,弄清债务的真实性。镇农经部门要在村账镇代理的村级账户中设立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单独核算,防止村级组织举债运转。 发展村级经济,增强偿债能力。一是要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提高村级增收能力。要努力把年富力强、有头脑、懂经营、善管理、能带领农民致富的实干家选进村级班子,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人才基础,提高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二是要继续采取经济薄弱村帮扶转化等多种形式,加大帮扶工作力度,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三是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通过盘活现有资产,增强化债能力。对村级招商引资项目及村级企业发展实行效益挂钩政策,对村级招商引资及村级企业发展增加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主要用于偿还村级债务。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化解村级债务责任。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领导、组织、协调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农经、财政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政绩考核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将控制和化解债务作为考核镇村干部任期目标和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隐性债务的控制工作。要建立新增不良债务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原则处理。对于在任期内擅自举债、留下不良债务的,不得异地任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作者单位/江苏省丹阳市农林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