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合同管理 服务农村经济
浏览人数:1179 2006-10-25
 
 

    建立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服务机构,开展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是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农经系统拓展服务领域的重要方面。宝应县柳堡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于2004年4月开展了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工作,组建了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办公室,设立了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发包行为,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农民增收。

建立服务网络,明确工作责任
    建立管理机构,健全服务网络,是做好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组织。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下设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办公室,中心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配备一名专职人员,并明确村主办会计为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员,形成了镇村上下联动的管理服务网络。二是增加投入。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办公室配置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管理软件,专门用于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三是建章立制。中心起草并以政府文件下发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意见》,提出了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要求,明确了具体服务内容、服务程序以及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四是强化考核。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与专(兼)职人员签订了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责任制,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了各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同时,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还设立了举报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让农民群众监督服务行为。

摸清合同底数,实行台账管理
    2004年3月,结合农村财务清理月活动,对全镇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和发包合同,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登记,摸清村组集体各类经济承包合同共有580份,标的额达420万元,其中村级集体合同432份,标的额365万元;组级集体合同148份,标的额55万元。整个合同大部分条款清楚、内容具体,比较规范,但存在的问题也较多,主要是:不透明,存在着少数人说了算,村两委一般人不知情,多数合同不公开;不规范,一些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标的含糊;不合理,少数合同存在着人情发包、个人得益等现象,导致集体资产资金流失,引起群众上访。清理结束后,中心全体人员与各村对所有合同分类整理,逐份审核,对条款不规范的37份合同进行了完善,并将所有合同及时录入电脑,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规范合同发包,确保资产增值
    针对部分村组集体发包合同文本不规范、标的低,少数合同还存在着人情发包等现象,提出了村级集体合同发包工作由中心中心承办的思路,得到了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部分村干部的赞成,并于2004年底,对团庄村已到期的三个圩口600多亩水面,进行发包试点。在具体操作中,按照“五个统一”的程序进行运作,即统一公示时间,统一中标条件,统一招标程序,统一合同文本,统一合同鉴证。最后,三个圩口都以280元/亩中标,是上期标的的两倍,为该村每年净增收入9万多元。由于试点成功,又相继对郑渡、迎湖、仁里等村的到期合同进行续包。今年,在全镇已逐步形成合同一到期,村负责人就主动要求代办续包工作。至目前,中心直接承办的村组集体发包合同256份,占到期续包合同的98%,涉及到滩涂水面、圩堤的发包,厂房租赁等。

做好跟踪服务,化解合同矛盾
    调解合同矛盾、做好跟踪服务是合同管理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责。中心一方面积极帮助村组集体做好合同纠纷的调处,对村组集体承包合同发生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都要进行深入调查,掌握实情,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使承包双方满意。去年,仁里村部分群众见村里一些滩涂水面续包的价格较高,对未到期的合同提出毁约,要求提高承包价格,并阻止承包人生产经营,对此中心先后协调一个多月时间,才平息矛盾。另一方面协助村组集体收缴承包金尾欠工作,去年以来,中心直接参与村组清收承包尾欠合同104份,共收回承包尾欠金额78万元。同时还及时发布承包信息,镇合同管理服务机构利用公开栏等形式发布承包信息23期,张贴承包信息广告400多份。
    自从开展合同管理服务以来,中心以维护农民利益,确保集体资产增值为已任,规范操作,强化服务,村组集体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增加了村组集体和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经服务水平,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来源:06-9 作者:宝应县柳堡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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