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难题与对策
浏览人数:1277 2006-11-24
 
        专家简介薛虹江苏扬州人,南通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经济学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及思想政治理论的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了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南通市软科学基金项目、南通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南通大学项目等十几项课题的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当前,“三农”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新阶段的历史性主题。但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当前集中表现为“三个难题”、“三个不相适应”和“三个不良倾向”。
        资金投入筹措难。资金投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制约瓶颈。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个目标都离不开资金投入。过去,农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二次改水、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除了财政投放外,主要靠“村提留、乡统筹”的资金。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保障镇村组织正常运转已是举步维艰,投资农村公益事业更是捉襟见肘,心有余而力不足;农民负担虽已大大减轻,但毕竟积累有限,很难拿出大量的建设资金。
        建设用地流转难。在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宅居向社区集中的过程中,由于受先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制约,跨村(组)宅基地置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等方面矛盾十分突出。
        规划建设实施难。由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缺乏科学指导和统筹规划,存在着互不衔接的矛盾。要改变长期形成的产业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各自为政、农民习惯居住的现状,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目前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是可行的,但全面开展实施建设的难度较大。
        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不相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干部、主体是群众。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影响下,农业没有完成市场化就遭遇全球化,没有完成产业化就迎来信息化,致使不少干部在心理上准备不足,在行动上措手不及,在措施上疲于应付,工作理念落后、思维方式陈旧、管理方法简单,缺少带领群众致富创业的能力。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偏弱,相对富余的农村劳动力,多数是半文盲,造成科技成果难推广。即使外出打工,普遍只能从事收入不高的体力劳动,农民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亟需提高。
        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不相适应。现在部分干部和群众仍然把农业结构调整简单地看成“少种粮、多种菜”,而忽视了品种结构、生产方式、营销方法、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调整。目前,即使是沿海农村的农产品加工率也不到10%,农产品的加工能力大大滞后于生产能力。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缺乏精深加工,不少加工企业还处于手工作坊的状态,大多是“大路货”、老品种的初级产品和传统产品。农村中迷信、赌博、铺张浪费、盲目攀比、乱倒垃圾等愚昧观念和不良习气还大量存在,教育农民改变传统陋习,追求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还任重道远。
        和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不相适应。农村道路、桥梁、水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虽然这几年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观,但要实现农村公路居民点之间全面贯通,消灭危桥和宽路窄桥等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堤防涵闸年久失修,抵御灾害能力十分脆弱,农村水系严重不畅,部分地区旱灾不能灌、涝灾不能排的矛盾十分突出。
        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中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构想,并明确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了公共财政覆盖的范围。而少数干部群众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政府的事,与己无关,产生等待上级的政策扶助、资金支持和项目投入的依赖思想。没有认识到农民是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没有认识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仅仅是强化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而不是事事由政府包办代替,否定农民的主体地位;没有认识到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主要是用于公共产品的提供,私人产品主要还是靠农民自己投入。
        高不可攀的畏难情绪。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目标,各地提出了诸如建设“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总体要求,并明确了如打造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繁荣兴旺的农村经济、创建整洁优美的农村社区、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营造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构建民主和谐的社会秩序等奋斗目标。有的地方把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细化为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建筑美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的“六化”标准。但也有一些人认为这些目标虽然令人向往,但同时感到遥不可及、高不可攀、信心不足。
        急于求成的冒进意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心声,点燃了广大干部的火热干劲,少数干部已经开始摩拳擦掌,甚至憧憬一夜之间建成。这种迫切的进取意识是值得肯定的,但往往容易急于求成、盲目冒进。以运动的方式搞建设,不切实际定指标,盲目攀比赶进度,其结果肯定是不能造福群众反而最终祸害群众。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整体推进。
        以县域为基本空间单元,以农民增收为中心,着力于提高整个县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新农村建设的物质保障水平———
        推进高效农业发展。坚持市场化这一根本,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打造强势市场主体。抓住规模化这一关键,优化区域结构和生产布局,发挥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做强做大特色产业,努力使种植园区凸主业、显特色,养殖园区扩规模、上档次,水产园区出精品、增效益。突破组织化这一难点,采取“政府搭台、农户唱戏”的办法,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多种途径,千方百计为农民构建通往市场的桥梁,不断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追求高效化这一目标,鼓励产学研合作,推行标准化生产,打造农产品品牌,并通过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等前延后伸产业,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一是依托城镇开发转移,通过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吸引更多农民进城入户,从事非农产业。二是依托工业发展转移,坚持不懈地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不断提升工业化水平,为农民充分就业提供牢固支撑。三是依托行业特色转移,利用行业特色,进一步扩大劳务转移的行业优势。四是依托能人带动转移,积极鼓励有一技之长和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一人带四邻、四邻带一方,带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村中走出去,从农业中走出来。
        激励全民大创业。其一是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活跃、民众创业热情高涨的有利条件,鼓励农民走出农田闯市场,发动千家万户争创业。其二是逐步建立促进创业的激励机制。按照放开、放活、放手的要求,坚决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规定措施,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其三是营造服务创业的良好环境。对广大农村那些能不断创业致富、带动一方的能人,给予必要的支持,重点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政府引导,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
        借鉴韩国“新村运动”经验。韩国“新村运动”是以政府为主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上而下的方式展开的。1970年实施的“新村运动”,以村为单位筛选实施项目,由乡镇干部和村民设计了近20种建设项目,如修建桥梁、公共浴池、洗衣场所,修筑河堤,改善饮水条件和房屋、村级公路等。但具体上什么项目,完全由农民根据自己村的实际情况选择。政府的作用体现在支持、协调、服务、培训和指导等方面。对新村建设搞得好的政府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并鼓励先进村帮助后进村。长达10年的“新村运动”中,韩国政府始终注意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激励他们的自助合作精神。此“新村运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快速增加,城乡发展的差距也大为缩小。韩国经济在此期间实现了起飞。“新村运动”得到联合国有关组织的关注和肯定。韩国“新村运动”,重在激发村民内部的积极性,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
        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入手、按照先易后难的操作程序,循序渐进、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综合系统工程,切忌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挫伤农民积极性。要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事情做起,以典型示范带动群众推动各项工作。让新农村建设成就的事实说话,让农民群众从实实在在的实惠中,感受新农村建设的好处,使其增强对新农村建设的信心,从而达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效果。比如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民居建设,政府给予必要的建材、资金支持外,还应帮助搞好村镇建设规划,推荐多种标准住宅图纸,道路桥梁建设则由政府派技术人员指导等。通过实施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细节入手,鼓舞人心,激发动力,随之化作农民的自觉行动。
        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项目带动,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对待农民问题上,多年来的一个失误,就是对农民搞行政命令,搞强迫。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充分地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群众自愿。耐心、细致、深入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情动人,不搞强迫。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都应经村民讨论,民主决策,防止简单从事、强迫命令。新农村建设要始终坚持“三个符合”,即符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符合当地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不做表面文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搞无效益的产业,确保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规划先行,细化目标,把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要求分解为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指标———
        具有前瞻性。规划先行,细化目标,就是要把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只有规划好了,才能克服“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的随意性,才能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盲目性,只有规划好了,才能节约资金,节省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和工作效率。同时让农民身边的生活、居住环境有个明显的变化。特别要把农民反映突出的水、电、路、住房、电视、电话等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解决好。
        注重整体性。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注重农村的集约发展。以提升农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有机地把村庄布局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配套衔接,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类资源的集聚效应,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水平,加快形成“市县—乡镇—村”一体化的规划体系。同时,要打破现有的地域限制,实行组团式、公寓式规划,着重优化农村空间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农民聚居化和城乡一体化。
        体现特色性。推进特色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制定镇村规划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和区域特色,确定发展方向和布局形态,综合考虑生产区、生活区、服务区等功能划分,推动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还要充分体现民居设计的特色,既考虑住宅群的和谐性,又要注重单体建筑的多样化。
        强调权威性。规划关系到一个地方的长远发展,必须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往的工作中,常常出现领导意志代替规划的情况,导致规划在执行的过程中走样,经不起时间、实践的考验。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任何一项随意的决定、改变,有可能导致全局被动。为此,地方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执行规划,不经相关程序不得擅自更改规划。
        政策推动,强化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发动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
        组织措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新农村建设摆上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配备情况明、业务精、干劲足的人员,落实好各年度的建设任务。
        政策措施:一方面,要全面整合资源优先向农村倾斜。建立行政举措和利益导向相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引导建设、土地、农业开发、水利、通信、供电、交通、广电、卫生、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建设资源优先向农村倾斜,努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兴建新农村。拓宽投融资渠道,通过政策激励、要素运作等方式,积极鼓励工业企业、个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管理。调动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考核激励:任何一项科学决策最终都要付诸于落实。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要列为各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管理,奖勤罚懒,以此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
 
来源:06/10 作者:薛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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