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从数量向质量的战略转型
浏览人数:1125 2006-12-05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农业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近几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
        “十五”以来,我省以“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主线,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各级农业部门大胆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工作重心开始由抓数量向抓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由保生产向保生产与保安全并重转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大体上走了四步:第一步是省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挂牌,标志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始运行;第二步是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提出“三个基础、一个全程”,整体筹划和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三步是以推进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为突破口,拓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新的工作领域;第四步是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为重点,带动农产品质量建设的展开。通过层层相连、环环相扣的“四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期以来,由于受供求矛盾影响,全社会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通过几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不断开展,社会各界的质量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一方面,城乡居民在生活消费中,开始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趋向购买优质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另一方面,城乡居民的消费取向也对生产者、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户起到了警示作用,在农产品的种养殖过程开始自觉使用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社会各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也为政府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从今年以来的例行监测结果来看,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及产品“瘦肉精”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2%和98%左右,全省基本未发生较为严重的食用农产品群体性中毒事故。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按照农业部第12号令要求,全省确定了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了加快发展步伐,2003年我们在全国率先提出以整体推进为突破口,按照“统一组织、全面检测、集中申报、整体推进”要求,全面开展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目前,全省共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715个,基地面积3000多万亩,产地认定数量和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圆满完成了“十五”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任务。同时,绿色食品基地面积也已达650多万亩,“十五”成为绿色食品发展史上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
        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供应明显增加。随着城乡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也日益旺盛。为此,全省逐步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名牌农产品的认证、认定体系。目前,全省已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927个、绿色食品1331个、有机农产品232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均居全国前列。现有省级名牌农产品130多个,在今年首次举行的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中,我省有阳山水蜜桃、东台西瓜、老山蜂业、苏垦米业等7个产品当选,名列全国前茅。名特优农产品数量的增加,不仅活跃了市场、满足了供应,而且也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成果展示和良好引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明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目前全省已初步建成3个省级农(畜)产品质检中心,并通过部级“双认证”;建成7个区域性分中心,并通过省级“双认证”;建成22个县级质检站,有400多个市场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形成了“以省级中心为龙头、区域性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检验检测网络。同时,积极探索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或行业协会牵头,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试点,目前全省已确定30多家试点单位,进展良好。南京市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8个试点城市之一,创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识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IC卡全程质量监管体系。试点企业无锡朝阳集团的“朝阳模式”、扬州邗江沙头蔬菜全程质量控制、海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做法,均很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
        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领导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农业农村工作突出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安排农业和农村工作时,作为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承担起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逐步建立健全了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监管机制,创造了良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境。省人大和省政协以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协也高度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议案、开展考察、专题审议,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
        明确职责,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省里先后颁布、下发了《江苏省人大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省经贸委关于开展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推进放心肉菜工程建设的通知》等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指导了全省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框架。各级农业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建设列入农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目前,全省基本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三一”的工作框架,即健全了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产品认证认定三个体系,建立了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农产品例行监测、农业投入品综合整治三项制度,加强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增加投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资金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薄弱,需要政府投入支撑。近几年,全省各级财政逐步调整资金投向,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省里和部分地区财政专项安排了农产品质量建设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技术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认定奖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特别是省财政已连续四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建设,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全面把握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精神,我们提出了在全省启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重点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立足“质量安全、放心产品、出入平安”,加强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步伐,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全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工作重点是“推进三个建设”、“强化三项检测”、“加快三品认证”、“提高三支队伍”。
        推进三个建设。一是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把工作重点放在培育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主体上。对已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实行淘汰管理,确保产地质量安全水平。二是按照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生产加工规范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的要求,建立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三是配合农业部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的建设,选择一批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基础较好、特色主导产业和区域农产品品牌明显的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
        强化三项检测。一是例行监测。通过建立农产品月检月报例行监测制度,每年每月分别对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残留等开展定量定点的例行监测工作,依法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二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速测。继续在重点产地、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速测站(点),对产地上市前以及市场的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速测,重点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三是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动态管理检测,逐步由认定、认证转向动态管理。
        加快三品认证。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管理,鼓励企业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和防伪标志,实行产品标识管理,使消费者看得见、买得着安全农产品。对已获证产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创新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营销模式,推进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产品的竞争能力。积极参加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活动,继续组织省级名牌(农副)产品评选,提高产品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提高三支队伍。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队伍、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队伍、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相关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二是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立足目前全省初步形成分工明确、定位清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框架,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整体提升检测能力。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定期报告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状况预测信息,并不定期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体系。
 
来源:06/11 作者:刘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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