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南通市将“安全、优质、高效”作为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强化基地环境建设、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三个基本环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基础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总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从基地到市场”全程质量控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时期,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要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使管理体系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管理能力更加增强,逐步提高农业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组织化和规范化程度,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三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强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动态管理监测、市场准入快速检测和政府例行监测,加快“三品”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队伍、检验检测机构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行政监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供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农业部门从“基地到市场”的监管责任,在总共8章56条法律条文中,有40处“应当”开展的工作,8项“不得”规定,6项“禁止”规定。职责明确,管理任务艰巨,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四方面监管措施。 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各地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耕地和灌溉水源的保护工作。禁止向农产品产地和水源排放工业“三废”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与执法检查。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要定期开展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完善农业投入品登记、标签标识管理,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进货查验和生产记录制度。要继续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严格查处高毒高残留违禁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认真组织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推介活动。 加强市场准入监管。要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其生产的产品开展自检;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检测报告制度。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行产品包装贴标上市,扎实做好市场准入的基础工作。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无公害农产品抽检制度,大力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速测和“市场准入”速测,健全检测网络,提高产地上市和进入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速测能力。继续探索“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结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对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要依法处理。各地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预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好质量安全事故。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方式 今年,农业部加强了农业标准化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农场等建设工作,省政府也提出加强无公害农产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扎实推进三个方面的工作。 推进农业种养技术水平的提高。要以农业标准化示范为载体,把农业标准落实到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上。要督促和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努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水平。 推进农业标准化与市场对接。要鼓励各类农业企业将农业标准化与产业化有机结合,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成果,把标准化水平高的农产品转化为市场上畅销的名牌农产品,实现农业标准化与市场对接。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与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合作关系,创新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联动机制和质量约束机制。 推进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要发挥和保护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农业标准化为纽带,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基地与农户的管理模式,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安全化、生产加工规范化、产品流通标识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生产经营产业化和产品质量无害化。 强化市场引导作用,做大做强优质安全农产品 强化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各地要培育、扶持一批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及市场拓展能力的骨干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品牌化发展。要努力塑造农业精品、优质安全农产品的新形象,打通供给与需求通道,逐步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扩大优质安全农产品和品牌农产品销售市场。 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的发展。各地要加强基地建设,以“全面加快发展,全力打造品牌”为中心任务,加快“三品”认证,进一步扩大安全农产品生产总量,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要加强复查换证和年检工作,实行淘汰管理,树立“三品”形象。要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和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推进特色农产品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各地实际,保护和挖掘传统特色农产品,以质量打造品牌,以品牌开拓市场,走特色化、标准化、专业化道路。要引导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与优势区域布局规划相结合,与发展“三品”认证相结合,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把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重视新技术引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依靠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才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农业科研单位勾通和联系,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研究,加快引进、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 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标准是先进科技成果与实践经验相结合的产物。各地要及时将成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新技术,转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加以推广应用。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工作。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提高市场开拓、新技术应用能力。 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当前,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监管体系不健全,管理职能缺位;当务之急是加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核心是监管能力建设。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强化四个方面的能力建设: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建设。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要根据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整合资源,充实力量,加快职能转变,要进一步强化统一协调、统一管理职能,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力量、完善手段、规范执法,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职权。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机构,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建立自律性检测室。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建设。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纳入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组织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要加强试验研究,制定、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的电子化管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中,应着力把握好这样几条原则:第一,要确保依法行政。一切工作的开展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能偏离立法宗旨和执法原则。第二,要确保职能统一。导致农产品污染的环节多、链条长、因素杂,是一个统一整体,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宜统不宜分,要避免多头管理、重复管理,防止产生新的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第三,要确保稳妥有序。各地要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调整的总体工作方案,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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