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税费改革已进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必须把握农村综合改革与新农村建设的联系和结合点,将其放到新农村建设全局统筹考虑,正确处理两者关系,以改革为手段,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抓改革,促建设,保发展。 抓改革,保稳定,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新农村建设需要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以往不少地方农民负担很重,小分队扒粮抬物事件频发,涉农负担引发的恶性事件不断,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很难设想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能够进行新农村建设。农村税费改革,通过正税清费和免征农业税、特产税,使我省农民负担从改革前的90亿元减到2005年的8.7亿元,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但是,要看到造成农民负担重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主要是许多地方县乡财力紧张,乡村运转难,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难。税改以来,虽然我省加大了对农村基层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至去年,省级财政对县乡转移支付资金累计达150多亿元,用以弥补农民减负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但随着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的强化,县乡财力远跟不上支出的需求。同时,乡镇机构改革滞后,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普遍存在,管了、办了不少不该管、不该办的事,花了不少不该花的钱,机构多、人员多,乡镇财力主要用在养人、养机构上。这些问题不根本解决,农民负担就可能反弹,农村税费改革就难以跳出“黄宗羲定律”、摆脱“积累莫返之害”的怪圈。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做好减人、减事、减支,按照“财力下倾、缺口上移”和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改革调整财政体制,提高乡镇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党的减负政策,健全和完善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就能够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抓改革,树科学发展观,为新农村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农村办事好“刮风”,过去一些地方搞“高指标”、“一刀切”,办了不少劳民伤财的蠢事。建设新农村,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法。坚持科学规划,循序渐近,反对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反对要求过高,预期过高,搞达标升级;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反对一哄而上,“一二一齐步走”。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观念,在新农村建设中认真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不以新农村建设名义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不盲目举债搞建设。当前特别是要坚决克服税改政策束缚农村干部手脚,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错误观念,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 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认真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和村民议事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农民的意愿为重,以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为重,不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不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提高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的本领,坚决克服和摒弃强迫命令、独断专横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石。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教育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注意防止在农业结构调整、推进规模经营、村庄整治撤并、工业园区建设中,随意收回农民土地或变更土地承包关系,动摇农业发展的基础,动摇农村稳定的基础,动摇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抓改革,建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 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努力开辟新农村建设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首先,要按照公平、有效的原则,调整财政体制,建设覆盖农村公共财政体系。所谓公平,就是要解决以往公共财政“城市倾向”,实现城乡之间公平分配财政支出,特别是要保证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认真解决好农村上学难、看病难、行路难、饮水难等突出问题。所谓有效,就是要加大财政支农资金优化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去年,我省选择新沂、灌南、淮阴、泗洪、滨海等5个县(市)开展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打包”整合试点,“打包”整合支农资金总额2.06亿元,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18亿元,修建农桥217座,疏浚河道完成土方1610万方,使近200万农民受益。试点实践表明,这项改革有效地提高了项目申报的科学性、资金使用的集中度和资金分配的透明度,能相对集中财力办好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这项改革要在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进。 第二,要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捐助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新农村建设百事待举,建设资金需求量很大,公共财政不可能兜底,还需要在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通过规范程序向农民筹集资金和提取劳务,办好村内农民要求办的事情。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办了农村五件实事,修了路,清了淤,农村环境和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好机制、好制度,村里筹不到常年维护整治的资金,用不了多少年就会新貌变旧貌,前功尽弃。用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开好“前门”,坚决禁止乱收费、乱集资;堵住“后门”,将农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很好地结合,这是现实的选择。当前,这项制度执行中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两条,一是制度没有约束力,没有纳入法律、法规轨道。二是乡镇严重平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里筹的钱、筹的劳不能用到村民议定的项目上,不能办好群众要求办的事,使用不民主、不公开。这是制度和机制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抓改革,增动力,调动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是要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党的惠农政策,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农村发展的动力。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免三补”政策,不仅免除了农民的农业税负担30多亿元,而且对粮食生产、农民购买良种和农机具等实行补贴。今年,仅省级财政对农民的三项补贴就增加到18亿元左右。为防止财政涉农补贴资金被抵扣、截留和挪用,今年全省全面推行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办法,由财政部门帮助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办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信用社按政府审定的各项涉农补贴到户清册,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的专用存折。到目前为止,全省15亿多元粮食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已发放到农户,预计到年底通过一折通发放的涉农补贴将近有30亿元。“一免三补”等政策的落实,使农民减了负增了收,粮食增了产保了安全,为新农村建设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但是,从这两年实践看,过去向农民收钱难,现在向农民发钱也难,补贴资金“跑、冒、滴、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农民很有意见。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转变农村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深农村干部对农民的感情,进一步转变农村工作的机制,确保将党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处,使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该得到的实惠,以此团结广大农民群众,共同为新农村建设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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