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保障体系 促进农民增收
浏览人数:709 2007-07-06
 
        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几年来,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始终把健全农村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全镇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富民问题,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成果。近年来,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6年达到12334元,失业率控制在1.5%以下,各项参保和补偿覆盖率达100%。
        一、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广大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农民变成了市民,能获得一份工作成了广大农民最为迫切的愿望。为此,镇党委、政府多年来坚持把全镇农民就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工作来抓,取得明显成效。
        做好职业介绍工作,为农民就业架设桥梁和纽带。2003年,我镇投资280多万元,扩建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面积达680平方米。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形成城乡一体、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体系。一是健全失业人员登记制度。对全镇范围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并输入电脑备案,形成劳动力就业信息库,在企业招工时,能快速、准确、全面地提供求职人员的信息资料,提高了企业招工的效率和录用率。二是加强与企业联系,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与企业沟通,及时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并将招工信息通过网络与市、区劳务市场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三是定期开设招聘专场。通过招聘专场,在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构筑一个供求双方交流的平台。2006年,服务中心共举办招聘专场86场,提供就业岗位21874个,其中提供本地人就业岗位4883个,解决就业11728人,其中为本地劳动力解决就业1135人。
        认真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广开就业之门。为了进一步帮助农村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自主择业,我镇下发了《木渎镇关于加快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实施办法》,针对这批人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特别是农村失业人员更是无技术、无专长的实际情况,我镇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走上就业之路。一是积极开辟和挖掘社区服务性的公益岗位。如社区保洁、保绿、保养、城管、户口协管等岗位,在招收就业人员时,优先录用本镇失业人员,至去年年底,利用以上岗位解决本镇失业人员就业近1000人。今年起,决定对全镇10个农民安置小区和自建小区全部实行物业化管理,物管人员全部招收本镇就业人员,尤其是拆迁户失业人员。二是鼓励和引导企业招工时优先录用本地失业人员。在企业引进时,吸纳一定数量的本地职工作为优先选择条件之一,对一次签订本地用工合同满五年的,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奖励。在向企业、用人单位推荐本地劳动力求职者就业时,服务中心给予每位求职者三次的职业、岗位选择机会,尽可能使本镇劳动力找到较满意的工作。三是鼓励引导、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争做老板。充分利用我镇二产、三产发展的优势,鼓励失业人员创业。2006年,全镇新注册私营企业541家,新增个体工商户1064户,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873本,有700多人自主创业,1000多人自谋职业。
        认真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就业竞岗能力。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转变求职就业观念,增强竞岗能力,我镇切实加强求职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就业前培训。目的是指导求职者根据自身的特点,通过市场尽快找到合适的岗位。2006年,服务中心共举办就业前培训24期,培训人数719人,培训后有585人上岗。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培训项目有电脑操作、财会、电工等。为做好技能培训工作,镇政府出台了鼓励求职人员参加技能培训的规定,凡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上岗证书的,其培训费用全部由镇政府承担。
        二、增加农民政策转移性收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城保、医保、低保和失地补偿”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我镇通过不断提高“三保一补”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保”转“城保”。2003年起我镇在农村推行农村养老保险,至2004年底全面完成,但“农保”是低水平的养老保险。为了提高农民养老水平,我镇于2005年开始,全面推行“农保”转“城保”工作,至2006年年底全面完成“农保”转“城保”任务。15400名农民“农保”转“城保”,月交保险费中个人承担约25%。目前,全镇已有700名农民开始领取每月507元的城保退休金,并将逐年提高。
        “医保”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2004年,我镇出台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调高了镇级统筹的报销比例,扩大了报销范围。2005年,完善医保政策,补充出台了困难家庭、大病人员报销补助办法,大病医疗费用分段补偿比例为45%—70%,10万元以上医疗费补偿比例达70%。2006年,全面完成少儿医疗参保工作,各村(社区)居委都成立了劳动社会保障服务站,大部分村(社区)建立了社区医疗服务站,目前全镇居民人人享受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因病致贫现象。
        落实“低保”政策,帮扶弱势群体。前几年,我镇“低保”工作主要放在解决就业、困难补助、成立慈善会和扶贫助学基金会、持贫结对等方面。去年起,低保工作力度和方向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全镇符合低保条件的有239户,100%纳入低保户,低保户标准农村每个每月200元,市镇每人每月320元。二是出台《木渎镇农保转城保中残疾人、低保户补助暂行办法》。对残疾人、低保户参保人员按个人每月所扣参保金额的80%进行补助。三是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医保个人交费部分由集体承担。
        抓好被征(使)用土地农民的补偿工作,使农民失地有补。全镇持补偿卡的农民有2.5万多名,其中5000多名老年失地农民每月领取230元养老金,并于每年7月份调高月发放标准40元;保养人员(男45—60周岁,女35—55周岁)失地补偿每人每月120元;剩余劳动力(男16—45周岁,女16—35周岁)失地补偿每人每月100元,连续补偿10年;被抚养人员(16周岁以下)失地补偿每人每月50元,连续补偿10年。
        三、推动三大股份合作,加农民股红收入
        2001年8月,我镇金星村成立了苏州市第一家社区股份合作社,2005年5月,灵岩村组建了全镇首家物业股份合作社,2007年组建由全镇集中安置动迁户出资入股的木渎镇惠民置业股份合作社。全镇三种形式股份合作社的组建是镇党委、政府送给广大农民的“大礼包”。
        社区股份合作。从2001年8月至2004年7月31日,全镇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村村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2006年9月并入木渎的原藏书镇三个村未组建),5.9亿元村级集体净资产折股量化给2.36万名农民,使全镇农民都持股进城。2006年,全镇股份分红总金额868.8万元,平均每股分红428元,最高的金星社区股份合作社每股分红1500元。下阶段着手原藏书镇三个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组建工作,力争2年内全部组建,并逐年提高全镇社区股份合作社股红分配水平。
        物业股份合作。2005年5月以来,全镇组建了以农民投资为主体的物业股份合作社共6家,总投资超2亿元,入股农户90%左右。镇党委、政府拿出优质资源、优势地段给物业股份合作社,建造三产用房、集宿楼等,土地性质集体所有,经营权及收益归投资入股农民。天平村分别组建了新华、天灵、天平山3个物业股份合作社,每个物业股份合作社投资总额均在5000万元以上,建造三产等综合、商业用房均达4万平方米左右,建成后租金收入均可达800万—1000万元。
        惠民置业股份合作。本镇失地农户建造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户,未异地建房,已全部进入安置房安置的,和现在列入拆迁范围或预动迁户,按自愿出资入股,组建木渎镇惠民置业股份合作社。合作社统一建造多层集宿楼,每户最多认购100平方米(40平方米、60平方米各一套),基价每平方米800元,合作社建造的多层集宿楼用于出租,100平方米出租房年租金达2万元左右,成为拆迁户又一重要的经济来源。
 
来源:0706 作者:周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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