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考核任务,某些经济欠发达乡镇的干部以远低于国家应征的税收标准,跑到经济发达地区请求纳税人到自己所在乡镇来缴纳,老百姓称这一现象为“买税”。在地方基层政府官方的语言表达中,多称为“协税”、“引税”。为了吸引税源,一些乡镇互相竞争,不断降低纳税比率,“买”来的实际税款少的只有票面纳税额的四至六成,其余部分只有从乡镇财政中垫支,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在税源不足地区,“买税”现象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这一现象不仅导致了一些乡镇财政收入的失真,加大了政绩泡沫,而且还滋生了干部腐败,成为亟待根除的社会公害。 “买税”行为的根源 对于“买税”这一行为产生的原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概括:一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征收任务;二是可以获得税收返还和奖励;三是完成任务可以体现政绩,得以提拔和重用。 现在时兴财税指标考核,对各地区财税收入的增幅和增量进行排名,以排名的次序作为经济发展座次排序和使用提拔干部最重要指标,单一地用税收来衡量乡镇干部政绩。一些上级领导干部为了谋求“政绩”,不切实际地下达税收任务,年年增加,完不成的,就要动用“一票否决”的大棒,实行末位淘汰制,摘乡镇领导“帽子”,挪乡镇领导的位子。乡镇领导被逼无奈,再将任务层层分解,甚至要求上交保证金,每个乡镇干部都分有“税收”任务。而乡镇干部又不是税务人员,无税收执法权,不能对别人征税,只有通过关系“买税”完成任务。 对于“贫税区”的乡镇来说,如果单靠本地区的税源完成税收任务要花费相当大的力气,但通过“买税”就相对容易的多。虽然征收额只有应征的一半左右,但征一点,财政收入就多一点,财力安排上就灵活一点,而财政补贴因此也会多一点,税收返还将会更多,而完成任务获得的奖励也是相当可观的。另外通过“买税”而增加的财政收入,也可保工资的发放、政府机关运转的稳定,从而达到上级下级都满意,而“买税”中乡镇政府垫支的资金数额又是不能公开透明的,部分参与“买税”的人也从此找到了发家致富的途径,所谓皆大欢喜。上级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完成了,领导的政绩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同时也为上级嬴得了政绩,从而得到赏识和重用,为自己的政治前途筹集了资本。 “买税”的主要手段 为了完成全年的财税征收任务,一些乡镇的领导们挖空心思“买税”,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的淋漓尽致: 用假税票和假完税证来逃避监管。湖南省某地查处的一起涉及特大发票案中,上万本假发票及假完税证的大买主就是乡镇政府。 为买税成立外地办事处。派出部分能说会道、交际面广的工作人员,广泛活动于“富税区”的企业和个人之间,拨出专门活动经费,并许下高额税收提成引入税收。 成立虚假的运输公司,套取运输发票,在征收额度达不到要求的时候,虚开发票,以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 层层分解,包干到人,落实目标责任制。一般人员每月提供税收多少万元,科级的人员每月提供税收多少万元。完成协税任务,则返还已上交的保证金,完不成的则按相差的比例扣返相应的保证金。 降低征收比率。为了与其他乡镇竞争,不惜以低于其他乡镇的征收比率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补贴,以吸引应纳税人到本辖区内完税。 “买税”的一系列危害 对于“贫税区”来说,买税完成任务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买卖双方各自得利,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因为纳税人交税比国家规定的要少,国家税收流失了;二是乡镇财政空转,买税的钱最终还是由乡镇财政负担,支出越来越大,负担越来越重;三是屡禁不止的乡镇买税现象,还导致一些乡镇财政状况失真,扰乱了税收秩序;四是容易滋生腐败,诱发违法犯罪。 “买税”的过程,不仅帮助应税人变相逃了税,流失了国家税收,而且,因为买税过程中发生的请客送礼、高回报等费用,不像商店的商品明码实价,均是暗箱操作,无人监管,一些乡镇干部借此虚列成本,捞取好处。于是,买税补贴便为乡镇干部的花销开支提供了充裕的空间。本以5%补贴买的税,却以8%、10%,甚至更高的比例入账,无形中使国家税收再次被劫掠,同时也为腐败和犯罪打开了方便之门。 “贫税区”的财政收入每年都以不同的比例大幅度地增长,这主要归功于买税。虚假的繁荣和浮夸的风气,反映的是失真的财政“晴雨表”,直接影响了上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下拨,影响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同时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贫困县、镇为什么收入高而确没有钱花,就是失真的财政收入在作祟。与大力培植税源的地方比,这些地区一旦挖不到别人的税源,落下的不仅仅是千载难逢发展机遇的错失,而且也是悬殊巨大的发展差距。对此,基层群众十分反感和忧虑。 在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中,乡村债务是个大问题,其中很大部分就是买税、垫税和虚假政绩所留下来的。一些地方采取的所谓化解乡村债务的措施中,有的占用转移支付,有的暗挪专项资金,最终许多东西又变成了农民的负担。少数人发财升官,国家、集体和农民还债。 “买税”也禁锢了乡镇领导人的思想。因为买税的效益来的快,相当于无烟工厂,也不需要花费精力去扶持发展,导致了领导发展思维的惰性,对当地企业的发展没有了积极向上的心态,从而麻木不仁,得过且过。 “买税”坑了国家,害了基层干部,苦了农民,败坏了社会风气。如不打击这一畸形行为,将贻害无穷。 走出“买税”怪圈 买税的背后,是一些地方领导急功近利、追求泡沫政绩的思想在作祟。同时,与上级不切实际的税收高指标也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另外,税收征管的漏洞也为这一行为提供了发展的空间。试想,如果相关措施得到严格执行,全都按属地原则征税,本地的税本地收,外地的税不让买,那问题也不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所以,要根除“买税”现象,不是哪个单一部门就能解决的,必须多方面重拳出击。 一、积极探索新的县乡财政体制,认真核查税源,根据实际下达收入任务。 要进一步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不断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坚持依法治税,加快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属地征管规定,对税收缴纳地点实行严格控制,税务机关在征税时,严格审查是否属地内纳税人,杜绝税收地区间非法转移。各乡镇都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法规定,不得出台与税法税规相悖的税收优惠政策,随意降低征收标准,使各乡镇间税收征收率在同一起跑线上,异地交税无利可图。同时加大对税收票证的控制力度,不得跨地区使用。 对于税收征管任务的下达与落实,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当地的税源要有充分的调查,税款征收时真正做到应收尽收,不收人情税。 以往年度包含的税收水分,各级领导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敢于正视现实,澄清事实,拧干“水分”,将收入做实,提高收入的“含金量”。湖南省望城县为制止“买税”,将地税全年任务从120万元降到1万元,并严厉打击了“买税”行为,乡镇从此有精力去捍卫自己的税收不外流,真正做到了颗粒归仓。实施这一改革后,税收收入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比以往年度有所增长。 如果说拧干“水分”后收入财力有缺口,可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弥补,以确保乡镇政府维持基本运转的财力需求。 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财源建设。 要想取之,必先予之。培植税源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于长远;既要考虑当年的税收任务,又要考虑如何保护现有税源,培养后续税源,涵养潜在税源,为企业增强“造血”功能,力求使生产发展与税收增长始终保持良性循环,循序渐进的态势,对后续税源的培植,要力争做到养鸡生蛋,种树成林,实现手段、措施、效益、目标、管理工作成线配套,达到培植税源的最佳效果。乡镇政府要对本辖区内的企业或个体户予以积极的扶持和引导,及时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帮助企业出谋划策,将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并正确引导其他人积极扩大再生产;同时鼓励新办企业,发展个体私营。把涵养税源,扩大企业发展作为对乡镇政府考核的依据之一,取消对乡镇财政收入的考核,而可加大对税收征管部门收入任务完成的考核力度。 总的来说,要刹住“买税”这股歪风,首先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真正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政绩考核标准,在选人用人时绝不能简单地以财政收入作为单一的依据。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从实际出发、凭长官意志强行下达超额税收给乡镇的做法。纪检、审计、媒体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曝光查处打击“买税”行为。政府部门也要对参与“买税”行为的干部作出严肃处理,对领导干部加强内审和目标考核,凡任期内没有达到拓宽税源目标者或发现买税者在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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