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的风险及防范
浏览人数:318 2008-03-05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以建设新农村为载体发展新农业、培育新农民。但这项建设工程对各地区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政府管理、科技资源、投融资、农村人才等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因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资金投入力度和强度不一,人们对新农村建设要素认识上的分歧,新农村建设与传统农业、农民之间的固有藩篱等,都有可能降低或抵消新农村建设的实效,导致新农村建设过程成为系统性风险不断集聚、增强乃至爆发的过程。因此,如何破解系统性风险,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性,就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农村建设的五种系统性风险
  思想观念不统一。何谓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的建设目标和评价指标是什么?要建设哪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方式是怎样的?凡此种种,人们的认识尚未统一,因而风险已初露端倪。如有些地方盲目模仿韩国的“新村运动”、日本的“造村运动”,把新农村建设决等同于“新村庄建设”、盖“农民式别墅”,满足于所谓“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而不是从根本上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农民生存状态、扭转农民的观念。有些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有可能层层摊派、设租寻租,加重农民负担、恶化干群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演变为一种“贫困化增长”。
  地方政府执行偏轨。新农村建设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行为。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有也必须有统一的要求,但不能搞统一的模式、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做法,即不能搞一刀切。换言之,中央出台的只是一种政策、原则性意见或实施框架,不可能考虑到各地区之间的微观差异。在动态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的执行力、执行心态、执行手段、执行人员不尽相同,因而出现不尽相同的执行模式、执行标准、执行要求。如果各级地方政府在执行、实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偏离、走样甚至背离中央精神,这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效果。
  农村科技资源短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要的是发展农村经济,核心问题是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依靠科技进步来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农村小康进程,应当是建设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农业作为一种弱势产业,必须时刻应对农业资源短缺、农产品安全保障供给系数太小、可持续发展障碍多、农产品竞争力弱、农民增收渠道不畅等因素的考验。而这些考验的背后其实就是对农业科技资源的考验。从现实情况看,传统农村对科技的要求往往滞后于城市;换言之,农村、农民总是滞后于城市感受到科技扩散过程中的波及效应。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40%,农村科技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我国每年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仅为其他发展中国家1/2,发达国家1/4乃至1/8。故农业科技水平、科技含量不能较快提升是建设新农村面临的又一风险。
  资金短缺。新农村建设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社会风险等多重挑战。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5万亿元左右。这个数目无论对地方政府还是对农民个人,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为它超越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和农民的心理承受能力。目前,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仅靠政府,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投入比重很小,社会力量融资尚未纳入议事日程,政府、农村集体、农户以及社会等要素组成的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况且,单就政府财政资金而言,内部配置、区域配置等都不尽合理。因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客观存在,这是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重视并解决的问题。
  农村人才奇缺的风险。我国农村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但这是一种非常贫瘠的人才资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农民依然是一个脆弱的低素质的弱势群体,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农民的定位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农民承受不起市场波动、社会波动导致的冲击。有学者指出,多数农民的技能和素质不适应进入新产业就业的需要,干部群众不熟悉对农村进行科学规划建设的要求,基层也缺乏带领群众进行新农村建设的“能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本质上是一项治穷工程、富民工程、减员工程,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化建设等密切相关。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可见,低素质的农村劳动力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巨大的人力资源挑战。
化解新农村建设中系统性风险的有效对策
夯实思想基础,搭建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平台。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村干部和广大农民。新农村建设的参与者都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因此,要以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为第一要务。新农村建设不是纯粹的政府行为、单边行为,要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激发广大农民群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热情,破除广大农民的“依赖”思想、等靠要的习惯,融化广大农民可能出现的淡漠情绪或敌对态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应当鼓励民间金融机构、非营利组织涉足新农村建设。切实端正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态度,杜绝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设租寻租等不规范或非法行为,追求农村农业的整体发展、综合发展和农民的有效增收。
  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建立新农村建设的长效保障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的在于改善生产关系,避免单纯的市场机制可能使城乡发展出现“马太效应”。因此,应当强化政府干预力度,造就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强势政府”,通过“强势政府”来加大行政行为执行力度,提高地方政府执行力,发挥政策法规的调控、调节功能,及时防范和化解新农村建设风险;政府应建立跨部门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系统协调、统筹兼顾各部门在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并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危机预警机制,识别、解决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机征兆;直接资助农村发展项目、农民创业项目,以项目为载体,解决三农问题;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居民的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网站和其他商业和服务信息网络,确保农村居民便捷利用网络科技资源;为各地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他们生存和发展需要,并充分享受国家的基本福利待遇;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培育新的支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
  以科技为支撑,增强新农村建设的后劲。一是要科学规划、总体部署。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科技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编制科学、可行的科技转移总体发展规划;二是要建章立制、确立科技工作导向。要借助科技政策、科技计划制定、完善各项科技转移制度,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需求,寻找结合点和突破口。采用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做法,探索实施科技特派员、乡村科技顾问制度等,协助解决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中出现的科技问题,以满足新农村建设过程广大农民对科技的需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关于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预研、成果示范推广,甚至考虑设立新农村建设中科技成果专项基金等;三是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为载体,加大科技招商的力度。以项目为龙头,以现代农业、兴农产业等领域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如发展循环农业、解放农村生产力;四是建立并完善科技项目后评价制度,切实了解、把握科技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形式、内容与效果,确保科技支撑政策的动态性与连续性。
  发展农村金融,满足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惟有充足的资本供应,才能逐步建设好新农村。中央政府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财政支持力度,对农业采取投资补贴、拨款、农产品价格支持、无息低息甚至贴息贷款等措施,加速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创新贷款风险补偿模式,尝试让银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给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与农业相关的工程如水利、电力、道路、农业基本建设都给以直接或间接的投资支持;鼓励境外投资、民间投资;地方政府部门要本着节约原则,有步骤地对农村房屋和设施进行改造,防止大拆大建,切忌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对公共物品,要反复计算成本和农民的经济状况和心理承受能力,合理设置地方政府和农民分担比例。在建设资金到位之后,地方政府更要尽快建立健全乡(镇)、村委会组成的二级财务监督机制,避免建设资金流失,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落到实处、用在明处。
  提高劳动力素质,造就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和增加农民收入是建设新农村的落脚点。农民是建设主要靠农民,农民素质提高与否是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因此,要把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城镇化推进力度,使之能够大量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育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促使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转移;进一步加强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围绕各地农村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科技培训工作,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科技和教育培训,把广大农民培养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并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技术员队伍、农民企业家队伍和能工巧匠队伍。□

 
来源:0801 作者:秦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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