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根紧缩下的招商新对策
浏览人数:299 2008-03-29
 
        招商引资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一定的负面效应和经济风险。在土地政策从紧的制度框架下,如何实现招商引资战略性的突破和创新,是现阶段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从实证角度分析了沿袭多年的招商引资模式确具一定的土地资源消耗依赖性特征,提出了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思路调适的对策建议———
          当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扩张,资本跨国流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在我国现阶段土地政策从紧的制度框架下,如何做好招商引资这篇文章,实现招商引资战略性的突破和创新,是现阶段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招商引资与土地之“痛”
          大量事实表明,我国一些地区沿袭多年的政府主导型的招商引资模式,对政策优惠、资源出让等具有较强依赖性,无论是经济成本、社会成本,还是资源环境成本均很高,正在成为诱发农地非农化转变的一块“硬伤”,给人多地少的中国带来难以承受的土地之“痛”。
          制度缺陷之痛。土地之痛源于制度缺陷。土地问题的根源不在土地本身,而在经济市场化和政治集权化的冲突。在盛行追求GDP政绩的背景下,招商引资带来的GDP快速增长,对基层政府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对基层政府而言,保护耕地的收益很少,“批地招商”却能带来GDP增长、财政增加等“多重政绩”。因此,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资被称为“一把手工程”、“一号工程”,行政力量甚至党委、政法机关大量介入具体的招商活动,这种下达计划分任务、脱离职能包项目的招商风,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势必引导公务人员舍本逐末,淡化和弱化政府本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降低行政效力。官员忙招商,会造成社会角色的错位,使权力找到寻租的机会,最终使促发展之举变成阻碍发展之害。为了招商引资,这些地区频出“怪招”,打地价“主意”,作土地“文章”,以极低的土地出让价吸引外资,廉价的土地成为他们能够操作的招商引资“法宝”。究其根源,与对国家税收政策具有的调整刚性不同,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具有一定的政策博弈空间,国有土地名义上属国家所有,其实是地方各级政府所有。地方政府作为国有土地产权的代理人,也是惟一的卖家,具有操控土地市场和土地价格的可能。如此,土地作为最主要的资源和要素,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青睐,成为招商引资的比拼筹码也就不足为奇。
          开发区圈地之痛。开发区、工业园区是招商引资的主载体、主战场。在我国,开发区是一种特殊的政策资源,是按特定程序由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政策和制度安排,获得了开发区的建制,也就是获得了区域经济发展的优先权,故而使开发区成为各地拼命争取的目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类开发区规划面积达3.6万平方公里,超过了全国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但在省级以上开发区中,已开发的仅占规划总面积的13.5%,有近2600万亩土地闲置。开发区建立的初衷是为了集中使用有限的资金,在特定的区域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以达到节省土地、寻求最大产出的目标。但现在,开发区反而成为“圈地”的主角,不得不令人深思。
          优惠“游戏”之痛。地区之间的招商竞争,明显加剧了优惠政策的成本压力。为了引入更多的外商资本进入本地区,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如税费减免、土地使用费减免等措施,希望通过制定优惠政策达到目标。但实际的结果并不尽然,现在这部分措施(优惠)已被视为引资的“必要成本”。由于各地在宏观政策允许框架下,给外资提供的优惠政策都是其理性的选择,但这种个性的理性与国家层面的集体理性是相矛盾的,如果没有外在强制约束的话,其结果是优惠政策战将越演越烈,使得优惠政策的比拼游戏陷入“囚徒困境”。为了扩大招商“政绩”,一些地区提出了“省外就是外”、“市外就是外”的招商思路,把享受“外资”优惠政策的外延扩大到区域外资金,其结果是引来了“侯鸟式”的外地企业,同时也使得部分本地企业为了享受政策优惠而远走他乡。对投资者而言,地方政府之间的招商竞争更像是在进行政策“博傻”。
          二、地根紧缩与招商引资思路调适思考
          制度规范重于政策优惠。经济学家罗斯托把制度和意识观念的创新称为经济起飞的三大要件之一。当前的招商引资必须走出优惠政策的误区,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市场经济游戏规则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不可否认,优惠政策对经济发展是有特殊的重要作用。但在改革开放新阶段的今天,无论从哪方面看,单纯依靠优惠政策来谋求发展的思路实实在在是陷入了一个误区。现在,国内外大投资商更多的是出于战略考虑来寻找商业机会和投资地域,并不会过多考虑政策的优惠程度。对于成熟的投资商来说,规范胜于优惠,制度重于政策。因此,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重视投资环境尤其是投资软环境的建设,下大力气规范市场,要远比给一些政策优惠重要的多。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应该淡化“政策优惠”之诉求,把精力集中于改善投资环境上,把诚信和规范服务作为本地吸引外资的“第一资源”,加强投资环境的制度和规范化建设,为外商提供统一、稳定、透明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服务,使制定的措施符合国际惯例的要求,创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推动企业化招商主体走向前台。解决招商主体错位,实现企业由“配角”向“主角”、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是防止招商变成“招伤”的治本之策。应该看到,投资是一种纯市场的行为,招商引资说到底是企业的事。作为正在加快与国际接轨的中国,显然应该把招商引资视作一项专业性的经营活动去策划和运作,而不能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或群众运动,进行上下发动,层层推动,应把企业推向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广泛吸收国内投资机构、信息机构、企业公司、经济开发区等来参与招商引资的活动和运作,使招商引资成为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参加并指导的一种企业行为、社会行为和市场行为。作为政府来讲,应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对招商引资活动的调节、引导和服务上来,逐步淡化政府行政色彩,强化社会行政功能,实现招商引资策略根本性的转变。
          招商“选”,资集约用地。土地的紧张,使得摆在我们面前最现实的问题就是,既要招商引资又要招商“选”资,不能“捡到篮里都是菜”。在下一步的利用外资工作中,要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的原则,优选项目,合理布局,逐步开发,减少耕地面积的占用,进一步盘活存量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投资用地上走集约化之路。一是增资扩股,“零地招商”。利用现有外资项目和资源,以外引外,鼓励企业增资扩股,通过内涵式增长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二是提高门槛,集约用地。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和建筑密度,按照行业、产业、单位面积的投资额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积极探索集约用地新形式,倡导厂房向高空发展,借天生地,走“立体化”用地模式,提高土地利用和产出效率,走内涵式扩张的路子。三是腾笼换鸟,持续开发。在不占用新地的情况下,挖掘持续开发的空间。对一些超过规定时限、批而未用的项目集中进行清理,对一些利用不充分的土地、厂房进行资源整合,通过招商引资激活企业内部的存量资源,不断地转型升级,不断地淘汰、更新有关产业,使每一宗存量土地都能创造出最大的效益,以存量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带动招商引资的大跨越。
          多管齐下,求解“后绿地投资时代”。国际直接投资一般可采取“绿地投资”(或称新建投资,即在东道国土地上投资建厂)或跨国并购两种方式进行。在我国地根紧缩的背景下,继续鼓励单一的“绿地投资”模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耕地资源占用,因此,政府应重视建立外商投资并购国内企业的法律框架体系,积极推动外资企业的高层次跨国并购,鼓励外资企业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来参与国内企业经营,除了并购方式,还应大力发展基金投资、证券投资、BOT投资等外商投资方式,培育多管齐下的引资途径,促进产业升级。
          产业链招商培育核心竞争优势。产业链招商,是指围绕构成一个产业的主导产品和与之配套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和包装件等产品来吸引投资者投资的,其所形成的产业链并非表现为单一的线性结构,而是呈网络状形态的“网链”,在“网链”上各大环节都有若干核心企业,同时围绕核心企业存在的中小企业,又往往形成企业集群,因而产业链招商的过程也是“织网”的过程。一个地方的产业集中度越高,对将要进入该产业投资的新投资的吸引力就越大,新的投资者都希望通过这个产业高地的品牌价值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降低商务成本,产业集聚优势已经超越其它因素而成为吸引外资投向的主导力量。在土地资源紧缺、政策引力和效用下降的情况下,推行产业链招商无疑是一个理性选择,也是科学招商的一种新的范式。推行产业链招商,对提升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必将带来积极影响。新形势下,各地招商应进一步凸现个性,从自己的特色产业出发,在区域定位上形成鲜明特色,以特色吸引客商,引导外商投资构建新型产业链和产业群;利用产业优势,吸引组团式投入,利用终端产品或核心产品优势,吸引配套企业投资落户,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同步招商,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行业和企业。□
 
来源:0802 作者:纪漫云 宋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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