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化解“三农”发展难题
浏览人数:281 2008-08-16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推动和长期积蓄的内在力量驱动下,农业农村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经历广泛而复杂的变革,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这一切,深化农村改革,化解“三农”发展难题,使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问题: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形式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出现新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行以一家一户为基本单元的承包经营制度,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践证明,这项基本经营制度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规模小而分散的经营特点与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之间出现了新的矛盾。全国有2.5亿农户,户均经营面积不足半公顷,土地细碎化问题严重。而现代化的农业生产需要适度规模经营。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只有适度规模经营,才谈得上产业化、机械化、标准化,获得规模效益。而小规模作坊式的经营方式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普及应用,劳动生产率低下,更不利于农业生产标准化的实施,农产品缺少市场竞争力,容易受遭到外国绿色壁垒的制约。
        对策: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适度规模经营。
        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沿海发达地区通过土地流转承包,推进农业适度经营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自给、半自给生产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变的必由之路。从总体上看,目前江苏已经具备了加速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一是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助于催生规模经营。全省农村劳动力总量的70%以上已转向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非农收入占收入构成的75%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已达90%以上;二是社会资本的大量回流农村,有助于带动规模经营;三是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为规模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农业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为规模经营提供了可能。要强化和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明晰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界定,把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决策权界定给农民,让农户成为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拥有行使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权利,同时要像发展城市房地产中介那样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规范流转程序,这样既维护了承包农户的利益,又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流转,加速农村土地的合理配置。
        总结各地的经验,农业规模经营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产业规模经营型,即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龙头企业+农户”和“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形式,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集中起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一种是土地规模经营型,即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流转土地,将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近年来,农村创新出了又一种新的农业规模经营类型———股份合作经营类型。这种经营方式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化为股权,组建土地合作社,入股土地通过统一对外发包发展规模农业。这种经营形式表现了强大的生命力。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尊重农民意愿,绝不能采取强制手段和行政命令;要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制度,解决规模经营中的资金短缺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要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应对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
        问题: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新农村建设出现许多深层次的新问题
        农村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成为农村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用减少农民的办法富裕农民的政策支点效应已经显露。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数以亿计的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罕见的。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变化不是表面的、局部的、暂时的,而是深层的、全面的、长期的。一方面,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得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越来越多的是妇女和中老年,人口比例严重失调,农业劳动力素质呈现结构性下降,现代农业发展缺乏现代劳动力的支撑。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整体推进,务工收入在农民家庭收入中拔得头筹,大部分农民不再把农业生产作为经济收入的唯一来源,无暇顾及农业生产。两种因素同向发力,使得农业经营比较粗放,土地撂荒、半撂荒开始成为时下农村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此外,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两性长期分居、亲情分居,也是诱引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当今人口学家高度关注的问题。
        对策:变目前的劳动力转移为人口迁移。
        当前的农村劳动力大转移,使农村人口结构加剧变化,出现了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其结果有积极的一面,也有负面的作用。如果能变劳动力转移为人口迁移,将更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第一,克服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突出问题,使农村人口结构更趋合理。第二,大量增加农业用地。我国农村人口的人均住宅基地是城市人口人均住宅基地的若干倍,随着农村人口的迁移,可将大量的农村住宅基地改造成农田。第三,大量的农村住宅基地改造成农田后,更有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要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关键是要消除制度和政策壁垒,营造人口迁移实现的条件。首先要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以职业和居住地为标准来确定居民的户籍。对于那些专门从事非农产业且居住在城镇的居民可申请得到城镇户籍,而从事农业生产且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则为农村户籍。这样,那些在城镇固定地从事非农产业且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就可以变为正式的城镇居民与城镇居民得到同等的待遇。同时,这些“农村居民”必须放弃在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这样随着更多的农村居民变为城镇居民,农村劳动力就可得到更多的承包土地,土地便逐渐走向规模化经营,农民的收入也就相应地得以提高。其次,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有些农民进城后不愿交出承包土地,有政策上的原因,也有农民缺乏对失去土地后长期稳定生活的保障预期,他们把土地看成是自己生活最可靠的基本保障。所以要改革住房、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使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同城市居民一样,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直接受益者,取消在社会保障制度上的城乡差别,只有这样,才能使进城农民彻底割断对土地的依赖关系,顺利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另外,要本着社会公平的原则,取消城镇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及其小孩入托、上学的一系列歧视性政策规定。对于走出乡村在城镇寻找工作的农民,用人单位应在应聘机会、工资待遇、休假等方面一视同仁。而工作达一定期限的,可按规定自动取得城镇常住人口户口。
        问题: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与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之间的存在矛盾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以农养工的政策,农产品价格定价偏低,农业的比较效益相对偏低,使得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收入低下,甚至陷入贫困的窘境,目前,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第二产业的1/8和第三产业的1/4。正是因为农业的比较效益偏低,压制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有的农民就此退出了传统的农业生产领域,以前农户家家养猪,“养猪不赚钱,回头看看田”,现在养猪的收入远远低于外出打工的收入,而且养猪面临各种疫病的风险,农民的养猪积极性严重受挫,有的地方出现了“无猪村”也就不足为怪。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高,必然影响到农产品的生产供给。目前,虽然我国农产品供求仍保持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但结构性矛盾尤为突出:粮食稳定发展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生猪生产出现波动,奶牛养殖比较效益下降,油料生产持续下滑。另外从世界形势来看,自2006年9月始,特别是从2007年以来,世界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飙涨:小麦价格飞涨112.0%;玉米猛增47.3%;大米上扬3.1%。小麦和玉米的价格达到近10年来的最高价位,而且面临继续上涨的严峻形势。目前我国一些大宗农产品的进口依存度快速上升,特别是国际粮食和石油价格联动趋势日益明显,这对保障农产品稳定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策: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撑体系。
        尽管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在说加强农业,但针对农业的政策波动非常大是不争的事实,粮食多了就压价格,少了就出各种行政措施补贴、奖励、行政保护,再多了马上又不管。像棉花、生猪都是这样,多少个来回了,最终伤害的还是农业、农民。因此,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撑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通过适当提高农产品最低保护价,才是对农业生产最大的补助。
        最近一段时间肉价上涨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肉价上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不再养猪。猪没人养,猪肉价格自然上涨。如果站在农民的角度,这次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应该的。据统计,去年上半年农民收入净增长82%靠价格上涨。这次的农产品价格上涨实际上是市场对城乡利益的调节。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是当前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前提下,价格才是最重要的杠杆。由此看来,农产品涨价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事实上,由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以及它的弱质性,为了保证它的稳定发展,必须借助于国家的强有力保护。在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一套完整的农业保护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对农业实行强有力的保护,其中价格保护又居各种保护政策之首。所有保护措施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农产品有一个较高价格,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民收入与其他部门劳动者的收入大体相等。
        当然,农产品价格上涨了,必然加重城镇特困户的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这是一对矛盾,国家应通过适当提高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解决这一问题。
        问题:农村持续发展与农村环境污染之间存在矛盾
        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去年发生的太湖蓝藻污染事件惊动了中南海。农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壤污染、水体污染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环境污染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农产品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呼声越来越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产业的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与农产品数量安全同等重要的大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对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事实证明,造成农业、农村环境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长期的粗放经营、短期行为,以牺牲环境做为代价换取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是一个环境压力很大的国家,水土流失、土壤和水体污染严重等问题,对农业发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变粗放经营为集约型经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展高效、集约型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可重点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革新农业技术,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发展节约型农业关键要在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工、节能等七个方面下功夫。(二)要切实解决以农作物秸秆为主的生物资源的综合利用,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源。(三)加强畜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四)大力开发种养一体化的循环农业。
        种植养殖一体化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常规农业经营方式人为地把原本互为上下游的种植业与养殖业割裂开来,导致“资源-产品-再资源-再产品”的物质循环利用链断裂,不仅造成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可利用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生产成本的提高,而且这些可利用资源的不当处理给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推进现代循环农业产业化必须把种植业与养殖业纳入到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中,按照资源互补循环利用机理,合理配置种植养殖规模,形成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产业链,使种植业生产的秸秆等废弃物成为养殖业的饲料,养殖业的牲畜粪便经无害化处理成为种植业的有机肥料,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既解决秸秆焚烧和粪便污染的环境问题,又大大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提升农产品的质量,一举多得,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提高。采用现代经营方式,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并多次增值,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沼气是实现种植业、养殖业一体化循环的关键。通过发展沼气,上联养殖业快速发展,下促种植业优质高效,中改村容村貌,维护生态平衡。随着沼气技术体系的完善,沼气在农业生产乃至农村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它能够有效地组织和调动农业生产各要素,促进农业生产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对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0807 作者:严少华 李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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