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三项举措维护农民工权益
浏览人数:214 2008-07-29
 
      
      
      一是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网络。在各街道及总工会、残联、妇联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站,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采取多形式、多载体有针对性地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提高农民工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三是畅通农民工维权的“绿色通道”。放宽受理条件,对追讨工资和工伤赔偿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条件;简化程序和手续,做到当时受理、当时审批、当时指派;监控办案过程,保证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来源:南京市监察局

责任编辑: 瞿荣锦[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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