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下拨救灾资金 支持灾区恢复生产
浏览人数:485 2008-02-04
 

为支持灾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促进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夺取抗灾救灾全面胜利,省委、省政府决定,紧急下拨农业救灾补助资金1000万元,补贴受灾重点地区灾后恢复生产。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保畅通、保供应、保安全、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本地区农业受灾情况及农业生产特点,重点对受灾的设施农业、畜禽舍等灾后修复进行适当补助,要突出受灾的规模大户、重点生产基地。要合理使用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用于救灾工作。要结合救灾资金下拨,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救灾资金的作用。

 
来源: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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