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8年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项目经费的通知
苏农计[2008]71号 苏财农[2008]107号
浏览人数:451 2008-06-06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发[2008]38号)精神,为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促进水稻生产“统一供种、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肥水管理”专业化服务,加快推进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现将2008年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请列2008年“2130120  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预算科目支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通过大力开展水稻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加快培育水稻生产“五统一”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水稻高产技术的普及化,提高水稻单产水平,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目标任务。创建规模:2008年全省创建万亩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示范区24个,千亩水稻展示片300个。产量指标:万亩水稻示范区平均亩产确保650公斤,力争700公斤,千亩水稻展示片亩产700公斤,同时创建一批亩产750公斤的百亩方和800公斤的攻关田,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全省水稻单产突破600公斤,确保水稻总产350亿斤以上。

二、主要建设内容与补助资金标准

(一)大力培育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各项目县要加快培育机插秧、病虫害防治等专业化作业服务组织。万亩示范区内要有15个(千亩片1个)专业化机插秧服务组织、13个(千亩片1个)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每个服务组织要配备能够满足专业化服务所需要的人员、资金和机械设施等。鼓励组建培育综合型、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二)按照“五有”要求实行“五统一”专业化服务。“五有”即有配套的技术服务规程、有良好的服务手段、有统一的服务标准、有规范的服务合同、有完善的服务档案。“五统一”即统一品种、统一育秧、统一插秧(播种)、统一病虫防治、统一肥水管理。每个服务组织要根据服务要求,制定具体的服务标准;要与农民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规范服务行为,要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对服务农户、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效果、农户评价等进行详细记载。

(三)落实 “一推四普及”技术措施。一是通过良种补贴项目在示范区推广高产优质品种。万亩示范区实行统一供种,原则上使用同一品种,不超过2个,千亩展示片必须统一使用1个品种。二是通过统一肥水管理、技术培训和专家包片指导等措施普及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在万亩示范区、千亩展示片上不得推广使用直播稻技术。三是通过测土配方项目在示范区普及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区全部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四是通过统防统治专业化作业服务组织普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按照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要求,综合应用农业、物理、生物、化学防治措施,制定科学的病虫防治策略,减少农药用量。示范区综合防治普及率90%以上。五是通过农机补贴项目普及机械化种植。示范区水稻苏南、苏中地区全部实行机插,苏北地区机插比例达到40%。

(四)补助资金标准。每个万亩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示范区省财政补助40万元,每个千亩展示片省财政补助2万元,详见附件1。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区专业化服务组织(机插秧服务组织、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等)的作业补助。承担万亩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县可安排不超过项目总经费10%的资金用于项目技术指导、培训资料印刷、组织活动等支出,千亩展示片经费全部用于补贴服务组织,项目实施合同中的资金预算表详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项目化管理。请各项目县结合技术专家意见编写万亩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示范区项目合同书(详见附件2),于615日前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报送省农林厅农业局、省财政厅农财处各三份审核。千亩水稻展示片项目实施合同书报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审核,编制格式参照万亩示范区。

(二)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统筹。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项目资金实行同级财政报帐制,由各项目区相关服务组织(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机插秧服务组织等)凭对项目区专业化服务合同、服务面积、服务档案、农户评价、项目县农业部门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在县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补贴资金,专业服务组织的“五有”服务既是示范区项目服务要求,也是补贴资金使用考核的主要内容。项目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专帐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区农业部门要加快推进有关服务组织的培育壮大,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的实现途径。项目县有关良种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优粮工程等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在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万亩示范区和千亩展示片,确保示范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投入,实行部、省、市、县共建,确保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活动取得实效,省里成立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建立粮食高产增效创建专家挂钩联系制度。各有关创建县(市、区、农场)要成立专门实施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对示范区各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加强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工作督导,加强技术总结交流,建立活动档案,制定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评价和考核办法,对万亩示范区和千亩展示片表现突出的创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各方开展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的积极性。

附件:12008年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项目资金表

2、万亩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示范区项目合同书

3、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示范区项目实施经费预算表

4、万亩水稻高产增效创建示范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08年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项目资金表
地区水稻经费(万元)
万亩示范区千亩展示片
南京市11162
江宁1244
六合 24
浦口 24
溧水 24
高淳 36
无锡市11162
江阴1 40
宜兴 48
锡山 36
惠山 24
新区 24
常州市211102
武进1346
金坛1346
新北 24
溧阳 36
苏州市211102
常熟1244
张家港1244
太仓 12
昆山 36
吴江 24
相城 12
镇江市11162
丹阳1448
丹徒 36
京口 12
句容 36
苏南合计755390
扬州市228136
高邮1754
宝应1652
江都 510
邗江 510
仪征 510
泰州市228136
兴化1958
姜堰1652
泰兴 714
靖江 48
高港 24
南通市224128
如东1652
海安1652
如皋 714
通州 510
苏中合计680400
徐州市224128
铜山 48
沛县 48
丰县 24
睢宁1448
邳州 510
新沂1346
贾汪 24
连云港市12692
东海1856
赣榆 612
灌云 612
灌南 612
淮安市237154
清浦 12
淮阴 48
楚州 714
涟水 612
洪泽1754
盱眙 612
金湖1652
盐城市245170
建湖1652
射阳1754
盐都 612
阜宁 12
响水 36
滨海 1122
亭湖 24
大丰 48
东台 510
宿迁市225130
宿豫1346
宿城1550
沭阳 48
泗洪 612
泗阳 714
苏北合计9157674
省农垦2896
新洋1 40
白马湖1 40
淮海 12
弶港 12
临海 12
东辛 12
宝应湖 12
岗埠 24
滨淮 12
合计243001560



 

附件2

万亩水稻高产技术普及化示范区

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江苏省农林厅

江苏省财政厅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分析示范区建设对本地粮食生产作用,示范区建设具备哪些良好的条件等

二、建设地点、规模及现状

示范区地理位置、规模、现有基础条件、生产水平、涉及到农户数等基本情况(参照附件4

三、建设指标及经费安排

产量指标、效益指标、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指标、专业化服务组织及服务能力、服务面积等指标;经费安排明细(请详细附表说明)。

四、技术路线

示范区推广应用的具体技术规程、技术措施、指标等

五、实施计划

高产增效创建示范区建设的具体工作月历等

六、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资金投入、人员分工、考核督查等


七、审核意见

县(市、区)农业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