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召开年度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会议
浏览人数:1229 2008-09-2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规定要求,市农业局于近日在市区召开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议。这次评查,是在全市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的一次互查。既是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法律文书制作、使用水平的检验,也是对农业部门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检验。目的是为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检查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水平,减少和杜绝错案发生,加强案卷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案。

    这次评查以县(区)农业执法机构为评查对象,市农业局有关处队参与,对200781日—2008731日已结案的案卷(市农业执法机构及每个县区各5个,实际共计40个案卷)进行评查。

    这次评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对被处罚主体资格、案件的管辖权、主要事实、主要证据、适用依据、程序合法性、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审核;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每个案卷进行打分,并评优排序。

    这次参评的案卷基本情况是好的,在事实认定、证据提取、法律法规应用、程序执行等方面都比以往有了很大提高。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提高,基本都能够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履行职责;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进一步改善,在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法定时效等重要环节上,错误明显减少;三是更加重视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证明力;四是基本能按《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制作文书。参评案卷的质量虽然有所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各个环节都有问题存在,甚至有违反法定程序的地方,比较典型的有:由于多数县(区)没有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因而缺少法制机构审核环节、案由不规范不准确、当事人资料不全(个人缺少身份证较为常见)、笔录涂改处没有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摁手印等,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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